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8 06:29:41 454 人看过

一、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停止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工伤待遇克扣单位应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克扣工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多久领取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要240天才能领取赔偿。

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工伤赔偿部门审核后进行放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填写方式是,填好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职工发生工伤的原因、经过;申请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标准、数额;以及申请期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n(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n(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n(三)拒绝治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中哪些情况会导致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一、工伤事故中哪些情况会导致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投保了工伤保险就意味着当你在工作期间受了意想不到的伤害时可以得到一份保障,但前提必须是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工伤化验,一旦确定才可以得到这笔赔偿,即使当伤势复发时也可以再次获得保障,但要明白的一点是,保险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二、工伤申请待遇应该准备什么资料工伤申请待遇应准备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结论书;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
    2023-11-09
    394人看过
  • 职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
    2023-03-03
    70人看过
  • 什么情形视同工伤,视同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什么情形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范围:第一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二种情形:(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三种情形:(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呢第一种情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
    2023-04-29
    17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工伤保险待遇停止发放?
    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
    2023-08-12
    212人看过
  • 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内容
    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待遇按照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支付。第二种待遇是在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够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关于医疗补助金,一般情况应以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一、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
    2023-03-20
    318人看过
  • 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的变化和停止的情形包括:(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二、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规定》第三条载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
    2023-04-16
    145人看过
  • 工伤待遇停止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一、工伤待遇停止的情况有哪些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工伤能够享受什么待遇工伤享受的待遇有:1.申报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伤残及停职留薪等工伤待遇;2.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4.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
    2023-10-25
    175人看过
  • 工伤事故中哪些情形会使得工伤待遇停止
    一、工伤事故中哪些情形会使得工伤待遇停止这些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2.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等。二、工伤待遇领取注意事项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三、工伤待遇申请赔偿书怎么写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
    2024-01-04
    197人看过
  • 佛山顺德失业保险待遇停止享受情形
    下列情形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2、重新就业的;3、应征服兵役的;4、移居境外的;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6、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023-12-17
    23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出现哪些情形会被停止
    工伤保险待遇出现以下情形会被停止:1、失去享受待遇的条件,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康复或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根据残疾等级享受工伤残疾待遇,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2、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是确定不同程度补偿、合理换岗、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因此,未经劳动能力鉴定,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拒绝治疗的,员工有权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有义务积极配合医疗。一、十级工伤复发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2023-06-28
    498人看过
  • 职工的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的待遇,工伤职工能够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
    2023-03-15
    496人看过
  • 停止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残疾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和规定治疗期间等等的工资。违章作业负伤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列举,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例第16条作出了排除性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违法不交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该用人单
    2023-07-15
    350人看过
  •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有何影响
    在下列情况下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劳动者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应当简捷、方便。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几种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如下:(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须工伤保险再提供保障时,就应停发工伤保险待遇。(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职业或工作,也可能造成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的结果,当然,劳动者也有可
    2023-08-12
    337人看过
  • 工伤职工定残前享受哪些待遇,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定残前享受哪些待遇,享受的待遇是什么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2023-06-20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社会保险法释义:根据本条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即工伤职工,旨在保障工伤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
    • 哪些情形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工伤算不算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3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
    • 以下哪种情形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但若领取抚恤金人员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使仍然在校学习,也不能再享受抚恤金待遇。
    •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就业或参军的;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死亡的。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8
      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