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19: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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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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