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享有终身居住权能否反悔
能。因为约定房屋永久居住权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三、房屋居住权的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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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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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后能否反悔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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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能否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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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能否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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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否约定作者不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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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享有居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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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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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后反悔权是否能终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2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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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否算终身居住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41.不可以,居住权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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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了合同要约没有签合同能否反悔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21.如果在收条注明2万元是定金(而非订金),且注明转让价为12万元,那么,合同成立,毁约需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是订金,则是预付款性质,原额返还即可。 3..如果收条注明2万元是定金,但未注明转让价,你可以通过提高转让价,让对方无法履行合同,则无需双倍返还定金。(条件是没有中立的第三方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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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公房的同住人能否获得居住权?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是否享有居住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1、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权利保护,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对于何谓居住权,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转产前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第二,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且他处无住房或他处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确认,您作为同住人对该房是有居住权的。 4、正因为对售后公房存在同住人的居住权的保护问题,所以公房的所有权人对公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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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只能通过合同约定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居住权做出了如下重要规定:首先,根据契约约定,居住者拥有依法享有的占有以及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以便于满足日常居住所必需的需求;其次,居住权仅限于用于居住用途,若存在其他目的,则将无法获得法律认可;最后,居住权既可通过书面形式的合同进行设定,同时也需经过登记程序方能确立其合法性,此外,还可以通过遗嘱方式予以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