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是劳动关系: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若是劳务关系: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非全日制用的工劳动报酬要如何计算
28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不能试用报酬结算不得超过15日
48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算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53人看过
-
非全日制员工可否主张年休假报酬
1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能否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35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的法律法规解析
423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报酬个税是怎样啊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9劳动法并没有对非全日工的保险做出相关规定。且劳动合同法中也未有相关规定,只规定非全日用工可以口头也可书面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罚款等处罚。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总额的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和不稳定性,造成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的收入一般低于同岗位的全日制工,工资结算周期过长,不利于劳动者的生活安排或者重新寻找更稳定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法》出于保护劳动者的需要,缩短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结算周期。依照劳动合同七十二条第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可否在用工结束1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方式与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是否一样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觉得工资低,劳动者可以尝试寻找兼职,只要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执行即可,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