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拖欠报酬怎么追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06:43 148 人看过

一、若是劳动关系: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若是劳务关系: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的怎么办非全日制工作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依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临时工有没有社会保险?临时工鸭宝宝指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临时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签了试用期合同想辞职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临
    2023-04-06
    250人看过
  • “准大学生”的非全日制用工15天内工资报酬要结算
    小陈的暑期务工不同于在校生勤工俭学,小陈年满16周岁,并且已经高中毕业,尚未进入高校报到,可视为自由劳动力,同时从他和商场的约定来看,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质。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且工资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那么商场方面按月结算工资并拖欠至今的做法显属违法,小陈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参加假期打工的准大学生们,避免暑期打工纠纷的关键是做好预防工作,签订书面合同并具体明确报酬标准及给付期限、工作岗位、劳动保护等细节内容。如没有书面合同,也可凭工作期间穿着工作服的照片、促销单页培训材料等作为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3-06-10
    239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按日计酬要补发工资
    单位一直称与王某之间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但工资发放表却载明王某的基本工资为日工资×出勤天数。近日,法院据此判决,双方之间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条件,单位应按全日制用工补发王某工资差额。案情经过自1993年4月起,王某即到某大学餐厅工作,该校系事业单位。期间,王某的工资均系签字领取。2012年7月,王某向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校补发工资差额,仲裁委经审理,认定该校与王某间系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并据此裁决该校支付王某工资差额8875元。该校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济南市市中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为760元/月、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为920元/月、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为1100元/月,2012年3月至6月为1240元。审理过程中,王某提交了部分该校饮食服务中心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表,该工资发放表载明王某基本工资为日工资×出勤天数;王某
    2023-04-25
    39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为多少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一、小时工被开除工资怎么算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小时工自离劳务不发工资合法吗自离有工资,劳动者要离职的,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及时结算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请求权。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三、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约定试用期要注意试用期期限一般在1-3个月之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有突出表
    2023-04-06
    12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申报指南
    非全日制工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人员信息采集”功能模块,输入基本信息并选择非全日制用工类型,最后点击保存。返回主界面后,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在综合所得申报中,选择“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进入填写界面,选择非全日制工人的姓名并输入工资,保存后进行税款计算,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表报送,最后点击发送申报即可。注意: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不能扣除6项附加。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功能模块。输入非全日制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其他,最后点击保存。返回到系统主界面,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注意:专项扣除信息无需下载,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不能扣除6项附加。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点击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后面的填写。进入劳务报酬所得填写界面,点击添加。进入劳务报酬工资填写界面,选择非全日制工人的姓名,输入工资,点击保存。点击税款计算
    2023-11-11
    473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要回劳动报酬?
    对于劳动者来说,报酬不仅是劳动成果的体现,更是生活的基本保障,俗气点来说,上班若不是为了成长就是为了工资,年关将至,许多小企业存在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的情形,拖欠工资的行为会给劳动者带来很多的损失,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专门制定了《劳动合同法》。依照法律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会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碰到拖欠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理智分析,千万不要采取打砸堵路等行为,一旦冲动,极有可能会触犯法律被追究责任,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1、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2、到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3、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和国家约定(这里指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拖欠或者没有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劳动者可
    2023-04-16
    42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人制度,一般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时间相对比较短。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
    2023-06-05
    466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核算劳动报酬
    张先生去年应聘到沂水县某公司从事清洁工作,约定日工作2小时,每小时5元。今年6月,张先生找公司领导要求涨工资,领导解释说工资已经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了,调整是不可能的。对于领导的解释,张先生感到疑惑,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2010年5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760元以及600元三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三档:9.6元/小时、7.8元/小时、6.5元/小时。按照地域,张先生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00元,最低小时工资为6.5元。经到张先生所在公司调查核实,公司给张先生测算工资时,错误地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除以月工作天数再除以8小时,这种算法显然低于省政府出台的最低小时工资。对此,当地人社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对非全日制职工的工资重新核算,按规定对张先生的工资进行调整。
    2023-06-05
    458人看过
  • 如何让非全日制用工的病假全部不去拖欠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病假一般没有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一、钟点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要注意什么?钟点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口头协议,有需要的,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钟点工就是俗称的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员工应该怎么结算临时工的工资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有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如何结算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但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2023-04-05
    460人看过
  •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正是因为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特点,使得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也正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有着全日制用工不具备的“优势”,有些用人单位表面上与劳动者约定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者实际工作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每日平均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工作时间。为了掩盖事实,用人单位会以超过法定规定工作时间支付的是加班费的
    2023-06-23
    421人看过
  • 非全日制怎么交工伤保险,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员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使用者成立后,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第一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交变更人员名单,公司首次支付保险费下个月新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按照《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作保险待遇。非全日制本科当兵待遇一、经济待遇1.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2.家庭优待金(1)基础标准: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2)增发部分: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
    2023-08-05
    44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几种方式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有几种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小时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二、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
    2023-03-16
    356人看过
  • 用工形式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
    2023-06-18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报酬个税是怎样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劳动法并没有对非全日工的保险做出相关规定。且劳动合同法中也未有相关规定,只规定非全日用工可以口头也可书面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罚款等处罚。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总额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和不稳定性,造成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的收入一般低于同岗位的全日制工,工资结算周期过长,不利于劳动者的生活安排或者重新寻找更稳定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法》出于保护劳动者的需要,缩短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结算周期。依照劳动合同七十二条第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可否在用工结束1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方式与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标准是否一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觉得工资低,劳动者可以尝试寻找兼职,只要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执行即可,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