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的建筑物属于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6:42:26 78 人看过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肯定时期内相分散,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返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限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乡下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获到建设用地的公司,因破产、兼并等情形招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从乡下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首先经过政府的土地征收流程将乡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才能够用于商业用途。要经县级土地部门审批,从乡下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首先经过政府的土地征收流程将乡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才能够用于商业用途。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在一般情形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要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可以建厂房吗

占用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建设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且集体建设用地仅限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三种使用范围。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既不能在集体土地初级市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在集体土地二级市场以转让、出让或出租形式获得。综上,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厂房必须是用于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这三种范围,如果租赁集体土地用以建厂,也仅限于开办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中是谁管建筑工地的坠物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的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施工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哪些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以下措施:1、建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2、高墩、桥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3-08-12
    257人看过
  • 土地租赁结束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
    2023-07-04
    195人看过
  • 无证的土地属于谁的土地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只享有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对于土地的确权由政府处理,对政府确权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一、责任田被侵占怎么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该怎么办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当事人可申请乡镇府或国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有县级以上政府予以确权
    2023-03-25
    450人看过
  • 地租到期,恰好拆迁,地上的建筑物归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一、农村违法的建筑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在农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之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房,相关法律明确禁止,属于违法建设。农村建设用地上建房,包括乡镇企业用地以及公共公益、设施事业用地。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该先走国家征地的手续,把土地的性质变成国有土地,才可进行建设,要不然就是违法建筑。二、公寓房屋产权到期如何处理购买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必须续签土地。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房屋所有人可以联合提出缴土地出让金,该价格应低于类似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应当对业主进行相应的
    2023-06-25
    47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是违法建筑吗
    建设用地建房是否违建,需要看是否有建房的的相关手续。如果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没有办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是违法的,反之则合法。例如在农村,农民建设用地建房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拆迁时以航拍图确定房屋是否合法以航拍图为准来界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性,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集体土地上房屋在产权证的发放和管理方面并不规范,很多地方的农民在办理建房申请时手续并不完备。这个问题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地方乡、镇政府对于农民建房缺少统一有效的管理,导致乱象丛生,大量房屋并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或其它产权证照,甚至有的地方整个地区都没有产权资料;另一方面,很多老百姓在建房时没有法律意识,不注意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证照的领取。出于拆迁时有统一界定标准的考虑,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这虽然客观上制定了
    2023-02-21
    257人看过
  • 违法建筑没收后属于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一、违法建筑的处罚方式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条。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2023-02-11
    227人看过
  •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哪些
    法院查封地上建筑物时,虽未对该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查封,但查封效力及于该建筑物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
    2023-06-13
    56人看过
  • 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
    1、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企业房屋及建筑物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及建筑物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而且企业拆迁也涉及到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企业拆迁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2、土地的补偿在企业拆迁时土地的补偿问题就会涉及到土地的性质,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企业的拆迁土地补偿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方拆迁时土地的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一般按
    2023-03-07
    111人看过
  •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2023-04-16
    143人看过
  • 国有土地违法建筑谁管
    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职责,依法属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法定职责,而非市、县级人民政府法定职责。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权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仅是对嗣后评估机构依法作出评估报告,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补偿作出准备、创造条件,其本身并不对征收补偿法律关系产生终局性影响,不在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之间直接设定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强拆是否违法强拆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强拆分为: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
    2023-04-01
    329人看过
  • 土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如何办理
    土地不能单独抵押,要和建筑物一同抵押,即房随地走。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以出让的土地上建筑物作抵押担保,金融机构须要求抵押人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交付地价款的证明、出让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如果抵押人能够完全提供上述文件,并且抵押物所处地段较佳,评估机构评估价值恰当,则该抵押物应是金融机构喜欢接受的抵押担保种类,因为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降到较低点。从理论上讲,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是可以作抵押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都可以作抵押。例如集体土地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机构的建筑物就不能作抵押。而且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物作抵押的前提条件是,只有那种在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才能进行抵押。所谓登记亦即土
    2023-06-15
    281人看过
  • 滴水下的土地属于谁的
    是属于自己。如果是农村来说一般优先看的相关权证(四至范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话那么按照历史上形成的位置,属于个人利他人侵权是不合法的。一、村里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参考如下:(1)如果是农村中,由于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如果是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二、村民违法占地建房怎么处理具体来讲,政府在认定违章建筑的时候,要看建筑的范围,是否在批准使用可以建房的范围之内,以及是否拿到了许可证。像刚才所提到的,在自家房屋的四周或者是院子里面私建筑物,或者是在宅基地上扩建或者是
    2023-04-12
    308人看过
  • 对违章建筑物业强拆属于违章建筑吗?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是违法的,因为物业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果发现小区内有违章建筑,物业可以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或向住建部门举报。我国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只能是政府行政部门。房地产强制拆迁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房地产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是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办理,因为不是每一处的违章建筑都需要拆除的方法来进行,而且不按程序办理,容易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历经以下程序:(1)首先是行政处罚程序调查核实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023-08-18
    4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一、2022土地证过户费用怎么计算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土
    2023-04-04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用地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的土地属于谁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01
      原则上,用地红线内的所有面积,都是用地开发者的。 1、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2、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开发建设这个地块的建筑小区时候,还需要退红线2米左右,这个数字各地不一,要看当地规划局的规定。小区
    • 集体用地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集体用地上的建筑物已经履行法定登记的,不属于违法建筑,未经批准的,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路边、公共绿地、过道、人行道等的建筑物,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批准范围建设的建筑物。
    • 在土地管理所上建房属于违章建筑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这个问题应该分析一下在土地管理所交的是什么费用: 1、如果交的是批准建房一类的费用,说明土地管理所已经认可在这片土地上建房,房子建好以后,应该凭收费收据到土地管理所办理产权证。这个房子不能说是违章建筑; 2、如果交的是罚款一类的费用,则说明土地管理所不认可在这片土地上盖房的行为,收费是一种处罚的性质,那么这样建起来的房子就是违章建筑。
    • 出租土地期满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归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看合同是否对该建筑有约定如果没有,当初建造该建筑时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就依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就看是否继续租赁。
    • 土地租赁到期后地上的建筑物的归属的法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咨询土地部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