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劳动能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41:15 493 人看过

经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伤残会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重新进行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是劳动能力鉴定后要求单位缴纳有关费用的最终结论,赔偿金额按伤残等级计算,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单位拒绝或者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待遇发生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医疗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设备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丧葬补助、一次性死亡补助、受扶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补助工伤医疗补助、伤残就业补助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辞退工作,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一级伤残24个月,二级伤残22个月,三级伤残20个月,第四级伤残为18个月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发放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伤残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16个月工资,六级伤残14个月工资

(2)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雇主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70%,六级伤残按职工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根据受伤职工的提议补足差额,职工可以终止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者一次性医疗补贴和残疾人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公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据伤残情况,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水平。标准为:7级伤残为12个月工资,8级伤残为10个月工资,9级伤残为8个月工资,10级伤残为6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和伤残就业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一并计算,标准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个月至30个月的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5年级30个月,6年级25个月,7年级20个月,8年级15个月,9年级10个月,10年级5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罪犯劳动能力如何评估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需依据劳动功能障碍度与生活自理障碍两个方面进行衡量,共分为10个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从最严重的一级至较轻微的十级依次排列;在生活自理障碍方面,则将其划分为三种情况,分别为: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大部分无法自理以及部分无法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4-07-25
    104人看过
  • 如何识别企业自动离职
    如何认定事业单位自动离职1.要认定自动离职的事实,应把握三点:一是职工有离开企业的主观意愿,不愿意在规定期限内返回企业;二是未履行有关手续或者已履行手续未经企业批准的;三是超过规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雇、除名、解聘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作为管理者,雇主始终处于积极的地位,因此雇主应承担其雇员“自动辞职”的举证责任。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声称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用人单位声称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雇主可以通过提供一份完整的考勤表来证明工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提供劳动这一事实。2.审查雇
    2023-05-07
    275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都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是考虑工伤职工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的利益直接相关,对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自己不申请鉴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以更好地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规定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主要是考虑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当然的权利。为更好地保护工伤职工这项权利的实现,《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权利。二、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省、自治区、直辖劳动
    2023-02-16
    170人看过
  • 鉴定无劳动能力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员工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2023-06-14
    266人看过
  • 识别劳动关系的标准
    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有:1、该公司和劳动者之间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该公司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由该公司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该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的具体证据。一、公司拖欠工资的处理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计件工资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通过签订
    2023-07-01
    470人看过
  • 如何认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四)》第11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实际履行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劳动者已经实际到岗且用人单位已发放了新入职岗位一个月工资待遇的,发生争议时将可能降低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2、一个月指用人单位实际调岗调薪之日起至劳动者提出异议时的期间。如果该期间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主张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无效的则不能得到法院支持。3、劳动者以没有协商一致为由提出口头变更无效是否能够得到支持该条文强调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劳动者存在异议也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否则应视为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的调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023-06-13
    139人看过
  • 只有工资单才能识别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成立,但在下列情况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人员(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雇主未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记录2.“工作许可证”,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服务证明”和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3.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和“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词等,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有关凭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依照第一条规定招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补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
    2023-05-07
    279人看过
  • 如何识别雇主
    工程承包
    [法律咨询]认可的分包商是否与指定的分包商相同。认定是在总包单位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确认,指定是建设单位的首选。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水平。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承包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设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共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两个以上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的营业执照范围进行承包。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
    2023-05-07
    237人看过
  • 如何识别剽窃
    著作权
    如何识别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窃取,完全抄袭他人作品,并以同样的使用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这不仅是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也是著作权审判实践中难以认定的行为一般来说,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行为有两个标准:一是剽窃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抄袭者是否超出“适当引用”的范围使用他人作品,抄袭的法律定义来自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市版权局关于认定剽窃行为的批复。《批复》第二条对抄袭的形式进行了初步认定:“在抄袭形式上,有完整或者基本完整地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窃取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原创创作要素作为自己作品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剽窃,后者被称为高级剽窃。对低级抄袭的认定相对容易。高水平的剽窃只有经过仔细鉴定甚至专家鉴定才能认定
    2023-05-07
    379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经治疗影响劳动能力,伤势相对稳定的,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评定,自理障碍程度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有三种级别的自理障碍:完全不能照顾自己,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分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资料,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
    2023-05-07
    305人看过
  •  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如何认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包括单肢瘫、两肢或三肢瘫、双手或双足全肌瘫等不同形式的肌力低于一定等级。具体来说,当一个人的肌肉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其无法完成原本可以完成的任务时,才能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可以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单肢瘫,肌力低于2级(包括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低于3级(包括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低于2级(包括2级);等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后,对其本人及其扶养者提供物质帮助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获得以下物质帮助:1. 医疗康复费:包括医疗救治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2. 护理费:包括护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护理费用等。3.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包括残疾职工使用的辅助具费用等。4. 残
    2023-11-14
    461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如何申请鉴定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
    2023-04-26
    40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如何认定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能力鉴定1.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其。3.作出决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的程度,可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的程度,可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
    2023-09-11
    448人看过
  • 如何认识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订立合同与变更合同均应遵循的三项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三项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行为与变更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然而,国家对变更合同的具体方式没作规定。因此,我想结合执行劳动法的实践,就如何理解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谈些看法,作为对修改《劳动法》、制定《劳动合同法》所提的点滴建议。《劳动法》颁布和实施的初期,许多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人员经常提这样一个问题:倒底是固定制职工固定,还是合同制职工固定?他们的结论是:合同制职工比固定制职工还固定。理由是:在固定工制度下,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的需要,用人单位有调整职工职位的权利,如果该职工不服从调整,可受到纪律处分。而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合同中约定了职工的工作职位,用人单位若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调整其职位,就必须与该职工协商一致,否
    2023-06-05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如何识别能效标识和节能标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家电业人士介绍,能效标识和节能标识有相似的地方,但两标识制定的部门不同。目前,能效标识适用范围还只是空调和冰箱两种产品,但变频空调由于技术原因不包含在内。能效标识规定的能效比分为五级,一级最高,表示能效最高最省电,五级表示能效低较耗电。低于五级的空调和冰箱是不让销售的。中国节能认证家电业人士介绍,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
    • 咨询一下真假劳动合同如何识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04
      劳动合同的真假识别主要有: 一、合同必须是加盖公司劳动合同章(鲜红)或者公司章(带编号的)(鲜红)和个人有效签名,适时会要求在签名位置按手印,方为有效,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或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劳动部门。 二、如下内容如果缺失可以认定为假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
    • 劳动能力鉴定时,如何辨别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确定是否丧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6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
    • 无劳动能力如何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5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能力和劳动素质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劳动能力是人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包括体力和脑力两个方面,是体力和脑力的总和;是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即法律上所指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丧失者意味着其不再具有劳动的能力。在法医学实践中常需要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及伤害案件中的受伤者、患有精神障碍者进行劳动能力的评定。我国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各类评定标准,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职工非因工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