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保释制度看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30:51 423 人看过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等专门机关对如何适用取保候审发布了许多解释、意见,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学者们纷纷探讨如何来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其中,有一种观点主张是废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制度,而代之以保释制度。

保释制度的理论

保释制度是西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被羁押待侦查或审判的人提供担保,保证按照指定的期日出庭并履行必要的手续后予以释放的制度。这一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减少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费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释制度虽起源于英国,最初规定却是1641年的《马萨诸塞湾自由典则》中。该典则第十八条规定:当其能交充分之保人或保金保证其随时出庭及良好行为,则其身体在判决之前不得被任何官吏或机构限制或囚禁,非其犯死刑之罪或侮蔑法庭罪以及其他案件由法院特别规定者该典则认为,请求保释是被羁押人的一项权利。它被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确立,英美法系国家把它作为宪法原则加以规定。

保释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无罪推定原则,也就是说法律允许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在外是归还他们应有的自由权利,而不是重新赋予他们自由,更不是施舍给他们自由。羁押被视为一种例外措施,而保释是作为羁押的替代措施存在的。英美国家实行对抗制,被告人与原告人(刑事诉讼中指追诉机关或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一方在审前被羁押不符合刑事诉讼的构造和要求。从实际情况看,监狱本来就已经人满为患,如果把所有被告都一直关押到开庭,监狱的财政将无法承受其压力。所以在审前把被告释放回家,也是减轻监狱压力的一种方法。

虽然,要求将保释作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加以规定的,但是否准予保释,要由法官决定。美国大部分司法管辖区原则上给予每个被告人享有保释的权利,但是犯有可判处死刑者除外;某些州,对非死罪的重罪犯,地方法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保释。实际上在所有的司法管辖区,犯轻罪的被告人都有权获得保释,但历史上有过逃避刑事追诉的人除外。

在美国违反保释的条件不仅要没收保释金,而且还要作为犯罪来处理。最严重的后果是,有过在保释期间逃跑记录的人以后再犯罪时将不会被允许保释,即使以后的罪是轻罪,因为他的信誉已经受到了怀疑。所以多数被告人,尤其是罪行不重的被告人都不愿意冒以后失去保释机会的危险而愿意按时出庭,美国被保释的被告人逃跑的比率也就因而很低。

建立我国保释制度的构想

我国的取保候审并不同于保释制度,不仅不能够发挥保释制度那样的功能,即使对取保候审进行改良,也难以使其发挥我们所期待的功能。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保释制度一个最低级的形式。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上来看,取保候审的实质是通过这一措施,把不便于关押起来的人较为缓和地看起来。它是基于减少看守所麻烦和减少诉讼后果上的副作用的诉讼效率观,而非基于考虑被告人自由权利的价值观。我国的取保候审并不是遵从无罪推定原则的结果,因此,建立我国保释制度的第一点构想是要把我国的保释制度建立在无罪推定原则的基础上,要树立这样一个观念:在审前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赋予他们权利,而是归还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利。这一目标的实现还有赖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切实贯彻,不仅是任何人在被法院依法判定有罪前不得被认定有罪,而且应该是任何人在被法院判定有罪前都应该被认为是无罪的。立法上可以以排除法的方式规定不得保释的人,如可能判处死刑的人等,使保释的适用范围与取保候审相比可以大得多。

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方法只有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形式,保证金不可以是外币,也不可以是实物,只能是人民币,这对于有实物而无现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不利。且各个司法解释只规定了保证金的底限是一千元,而没有规定保证金的上限,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很不规范。保证人要求有固定的住所和工作,而且要承担很大的责任,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找到一个适格并且愿意担保的保证人很不容易,其结果还是不能够进行取保候审。面对这样一种状况,建立我国的保释制度的第二点构想是增加保释可采用的形式。

第三点构想是由法院统一行使保释的决定权。法院是中立的机构,不会将自身利益牵涉进来;公安机关、检察院和国家安全机关都是国家的追诉机关,追诉犯罪是它们的职责,因而它们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适用保释的时候就会更多的考虑自己的追诉活动是否会受到影响,因而决定的时候就难免会带有倾向性。面对我国现在对取保候审的救济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把我国保释的决定权交给法院统一行使也就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可以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获取救济,不会发生投诉无门的情况。

第四点构想是规定一些不适合保释的人我们也可以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对于历史上有过保释期间逃跑记录的人,当他再一次卷入刑事诉讼的时候可以剥夺他保释的权利,而无论他所犯罪行的大小、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从而对被保释人产生更大的威慑力。另外,规定一项原则或制度也许并不是一件难事,重要的是对规定的原则、制度能不能切实遵守,所以要规范对被保释人的监督,对违反保释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予以惩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完善的思考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非羁押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求被追诉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当中较为缓和的一种,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既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具有保障人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重大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不完善,取保候审的实施并不尽人意,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一、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取保候审适用存在随意性由于立法对于取保候审规定的较为笼统的,又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在适用取保候审时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这两个条件都不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首先,司法人员一般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将被法院判处何种刑罚,只能根据办案人员个人分
    2023-06-11
    147人看过
  • 保释与取保候审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对英国的保释制度与我国实行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对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弊病与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取保候审制度在执行中存在有执行过程上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保证措施不得力,公、检、法三机关分散行使取保候审决定权与公安机关统一行使执行权间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弊病与问题。同时建议参照英国的保释制度对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完善,适当放宽取保候审的范围,让法院决定取保候审,取消每个司法机关都能决定取保候审的职权,赋予取保候审的唯一效力,放宽审前羁押的尺度,对保证金的最高限额、影响保证金的因素、保证人责任等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则等等[关键词]保释取保候审制度刑事诉讼完善保释是起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被逮捕或被羁押的人予以释放的制度。它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权利而设置的。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仍然应当尽量保
    2023-06-11
    452人看过
  •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缺陷及修订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原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作为强制措施的一种,与拘留、逮捕相比,取保候审是一种处罚较为轻微的强制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很好的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本人拟就目前司法实践的现状进行探讨,以期对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司法公正与司法文明有所裨益。一、当前取保候审制度的缺陷:(一)法律规定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取保候审适用范围不明确。>第5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中关于社会危险性的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可操作性差,给予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执行起来难免有偏差;二是未规定保证金的限额和收取方法.>第53条只笼统地规定了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但既未规定收取保证金的上限与下限,也未规定保证金的收取方法,具体
    2023-06-11
    159人看过
  •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取得哪些成效?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特别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工伤保险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统一了制度和标准,逐步规范了各地的改革办法。工伤保险的资格条件、待遇标准、管理程序等方面有章可循。过去企业各行其是的状况有所扭转,为工伤保险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切实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新的工伤保险政策使许多中小企业从中受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偏低的问题,进一步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初步形成了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发挥了工伤保险“互助互济、共担风险”的作用。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均衡了企业之间的经济负担,分散了职业风险,为企业平等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是实现了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化、制度化。国家标准GB/T19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亦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简称“国家评残标准”)具
    2023-06-05
    208人看过
  • 取保候审制度遭受质疑,是否需要改革?
    有用。对有可能判处缓刑的,法院会向被告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取保候审司法局调查,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审前社会调查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家庭状况、悔罪表现、矫正条件等。具体办法由各省司法厅的矫正办负责制定。取保候审法院收监流程取保候审法院收监流程流程如下: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3、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4、执行。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2023-07-02
    410人看过
  • 保释制度: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其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我国刑事诉讼法可以调解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2023-07-11
    174人看过
  •  取保候审:刑事犯罪中的保释制度
    取保候审是针对被涉嫌刑事犯罪的人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满足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被取保候审,且在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事件的发生。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涉嫌刑事犯罪,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事件的发生。【安心取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单位犯本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未能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或条件符合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则
    2023-11-11
    468人看过
  •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已经启动城市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这是记者从在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长研讨班会议上了解到的。建国以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越来越难以解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其弊端逐步暴露出来。1994年以来,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三改并举,同步推进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为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会议对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加快改革步伐,抓重点城市,落实属地原则,确保完成今
    2023-04-26
    121人看过
  •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之我见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特点是:以城镇职工为主、以单位提供保障为主,实行广就业低工资辅之以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的模式。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建立了有别于原有社会保障的新模式。体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制约保障功能的发挥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项目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要。失业保险制度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四种具体情况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亏损而暂停发放工资的职工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障。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职工则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2.基金收缴困难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下降资金紧张等原因,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还有哪些可完善的地方
    取保候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为解决适用取保候审过程中的交叉和冲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于1999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四家“规定”)。虽然这一规定对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正确适用取保候审,解决执法各部门间在适用取保候审过程中相互衔接、配合、监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诉法规定,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二种: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023-05-05
    468人看过
  • 从三个环节考虑假释制度改革
    假释是刑法规定的对徒刑犯附条件予以提前释放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现了我国改造罪犯的政策和法律精神。但目前在执行假释制度上存在一些错误倾向,因此,有必要树立正确的假释观念,并根据其内在组成——假释是刑法规定的对徒刑犯附条件予以提前释放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对犯罪人适用假释,体现了我国改造罪犯的政策和法律精神。被适用假释的犯罪人既可体会到国家刑法的强制性和严厉性,又可感受到刑法的人道性和教育性,不敢或不愿再以身试法;正在服刑改造的其他犯罪人则通过假释的适用看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具体例证,看到了前途和出路,从而不断提高自己接受教育改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被假释犯人的亲属则通过亲人的假释,感到政府的诚信和司法的公正,从而使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得到增强,实现执法者和公民都严守法律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共同建构和谐社会。■现状:滥用和不敢用并存前些年,由于决定假释的程序不完善,监狱呈报
    2023-04-22
    283人看过
  • 我国社保制度改革面临的难题是什么
    专家:社保改最大难题是破除既得利益者阻力国民未富先老,本应起到兜底和社会财富再分配作用的社保制度却存在诸多不公平,影响了社保效能的发挥。在近日举行的第十届社会保障国际论坛上,多位社保专家表示,当前我国社保制度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实现福利权益的相对公平和均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授特别强调,未来以公平为目标的社保制度改革中,必将遇到来自既得利益地区、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大阻力,能否破除这些阻力是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过去30年,我国的社保制度实现了从“单位保障制”向“社会保障制”的转轨,值得肯定的一面是“实现了社保的普惠”,但留下的遗憾是,城乡分割、身份分割、地区分割下的福利分配失衡。诸多的利益失衡被郑*成细化为:城市获得的是长期倾斜的公共资源投入,却不愿分担乡村的社会保障责任;发达地区占据的是发展先机与年轻劳动力的奉献,却不愿共担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责任;机关事业单位
    2023-05-05
    179人看过
  • 换保制度的改革是否能够解决取保候审存在的问题?
    取保候审可以更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院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两个不同的办案单位,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已经失效,保证人也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保证责任,所以,在检察院重新取保候审的,是检察院重新选择保证人。这个保证人可以是以前给犯罪嫌疑人作保证人的那个人,当然也可以是另外的适合作保证人的人了。取保候审为什么检察院传唤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后受检察院传唤的,一般需要配合检察院的讯问,交代其所知的案件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
    2023-07-03
    311人看过
  • 我国保释制度的具体规定
    我国对于保释的条件的规定: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023-07-19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建立什么样的医疗保险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指出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使用的统筹基金和个人专项使用的个人账户基金组成;三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走向公平的第一步,到什么时候才能够做到真正公平,关键在于顶层设计。如果顶层设计的速度快一点,要做到真正公平,也许只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如果顶层设计的速度慢一些,那就难说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至于怎样推动,花多少年的时间推动,哪一年才能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则没有给出时间表。阅读!
    • 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改革如何运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关于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改革进行了几次大的调整,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现行税收制度仍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改革的目标是:要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路径:要有利于促
    •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特点,有哪些不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展开全部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特点它与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特点:(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被取保人的人身强制性既不同于拘传的强制到案,接受讯问,也不同于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限制,更不同于拘留、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直接剥夺,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是人身自由较为充
    • 民事陪审员制度改革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1】2016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西、重庆、陕西10个省(区、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为期2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有人民陪审员试点好。【3】大多数的民事案件审理,没有人民陪审员。【4】关键看案件审理是否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