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发展需要用食品安全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0:42:03 245 人看过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规定,食用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资产品的规定,应遵守本法的规定。

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食用农产品,是指经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生产活动形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第四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五条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食用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和检疫职责。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环保、渔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支持农产品行业协会制定并推行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的行业规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服务,督促会员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鼓励农产品科学技术研究单位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开展技术服务。

第二章生产管理

第七条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自然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特点及质量安全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禁止向食用农产品生产场所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放射性废水或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废气,或者倾倒、填埋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固体废弃物。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食用农产品。

第十条禁止销售未经依法许可的,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

禁止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前款所列投入品。

第十一条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建立生产记录档案。

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制度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食用农产品生产应当实行适期收获、屠宰、捕捞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

第十三条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设立自检机构或委托其他法定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检测,并在销售产品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食用农产品在分等分级、分割、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防腐和添加剂等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用农产品包装物或标签、说明书,应当以中文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等级、保质期等。动物产品包装应加封检疫检验验讫标志。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按规定进行标识。

禁止伪造产地标志或冒用检疫检验验讫标志、标识;禁止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五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可以向法定机构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认定。经过审定后,可在食用农产品生产场所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标牌。

禁止未经认定设置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标牌。

第十六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有关规定,可向法定机构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经过审定后,可以在食用农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标志。

禁止假冒、伪造、租赁、买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或标志,禁止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或标志。

禁止未经认证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名义进行宣传或者销售食用农产品。

第三章销售管理

第十七条本市实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种类(名录)、检测检验具体对象、指标内容和区域范围、市场类型(名录)以及实施时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凡列入市场准入制度名录的食用农产品需进入规定市场销售的,须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准予入市销售,不合格的禁止入市销售。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在证书有效期内准予免检入市销售;属经认定的产地生产的,凭产地认定证书及质量合格证入市销售;其他食用农产品凭批次产地检测合格证或经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集贸市场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

依法应施检疫的食用动植物及其产品,须经法定机构检疫合格,附具检疫验讫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

第十八条禁止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用农产品:

(一)农药、兽药或重金属残留超标,致病性寄生虫或微生物、生物毒素超标,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二)依法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以及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动植物及其产品;

(三)病害、病死动物及其产品;

(四)使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明令禁用的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或其他添加物生产的食用农产品。

第十九条本市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管理责任,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质量安全制度,配备专、兼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档案;

(三)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

(四)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按规定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对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制止销售者出售或转移,并报告农业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开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专门交易区。

鼓励饭店、宾馆、医院、学校、机关等集体用餐单位实行食用农产品定点采购制度,优先采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和区(市)县农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及其他购销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

第二十二条市和区(市)县农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时,可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经快速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被检测方可以在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第二十三条市和区(市)县农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生产、销售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二)查阅、复制与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记录、合同、发票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经认证认可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

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第二十五条本市实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产地环境条件、农业投入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例行监测。年度例行监测计划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例行监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被监测方收取。

第二十六条本市实行市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销售违禁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产品并作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其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对个体生产者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依法建立和保存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的,或伪造生产记录档案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未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对个体生产者可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用保鲜、防腐或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监督封存、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进行包装、标识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其标签标识未按规定明示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经认定或期满后未经重新认定,擅自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标牌或者擅自变更产地名称、面积、范围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假冒、伪造、租赁、买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证书、标志或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或者未经认证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名义进行宣传或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产品并作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生产者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有前款所列情形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销售病害、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或者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法定机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办者未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食用农产品超市或集贸市场的开办者有前款所列情形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主办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开办者或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自产的农产品需要农业食品安全许可证吗
    一、自产的农产品需要农业食品安全许可证吗食品安全许可证现在叫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论是实体销售还是线上销售,只要是预包装食品,都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呢。销售食用农产品,一般不需要取得许可。农产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初级农产品(不需要办理),例如五常大米,就是东北的特产大米。一种是加工食品(需要办理),例如金华火腿,就是加工食品。初级农产品销售,不需要办理,如果初级农产品,需要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这四种标志,是需要经过农业局认证的。其他地方特产,老字号需要当地政府认证。还有一些,名气局限于地方的,不需要什么认证。加工特产食品,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获证之后才能生产。不加工特产食品但销售特产食品的,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就是以前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建议去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因各地政策不同,没有特定的标准。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
    2023-06-06
    118人看过
  • 食品安全不能光靠《食品安全法》
    打造自家菜园和炒菜做饭,办法虽然简单但是有效。或许,我们可以掀起一场厨房运动或者盆栽运动,这可能是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好办法。1905年,美国一部纪实小说《屠场》催生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的诞生。当年美国人读到这部揭露肉类加工厂肮脏内幕的小说时,他们恶心了,尤其是想到早餐刚刚咽下的香肠和醺肉片。小说点燃了美国人的怒火,肉类食品全面滞销,畜牧业一片萧条。争论半年后,终于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规定制造和出售掺假食品和药物,定为联邦刑事罪行。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食品安全法》,当然,这不可能是一部小说的功劳,如今小说已失去梁启超所期许的社会功用。大家知道,这与一起起公共事件有关。这之前,关于食品卫生和质量监督的法规不只一部,而且实施多年,但是,在苏丹红、多宝鱼、福寿螺、三鹿奶粉等多起公共事件中,监管部门的行动总是慢人半拍,使得消费者听不到权威声音而无所适从。新法调整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
    2023-06-07
    222人看过
  • 绿色食品——安全食品
    在你买来的薯片、饮料等包装壳上,有没有QS标志呢?你知道这标志有着什么样的作用吗?他可是起着告诉人们这种食品是经过检查的安全、卫生食品的作用,没有这标志的食品,你还敢吃吗?说到食品安全问题?我就要问了,什么是食品安全?什么样的食品是安全的的呢?我现在就来告诉大家,所谓的食品安全就是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那什么样的食品是安全的呢?大家都知道,糖果类食品对人体不好,不如对牙齿有害,还会使人发胖,因此,专家给它们挂了黄牌,授予了它们限制食品的级别。但在糖果家族中,只有巧克力被列为了适当使用的成员,因为巧克力有丰富的营养素,但是去含有一定的脂肪、添加糖,所以只能适当食用。许多同学喜欢吃肉类、蛋类零食,不仅因为好吃,还在于它们有营养,所以就属于可以经常食用。当然这只是包括天然的水煮、煎、蒸鸡蛋和自己家里烧的肉,如果是一些小店或者超市里的牛肉干、松花
    2023-06-06
    11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
    食品添加剂就进行充分的毒理学鉴定,保证在允许使用的范围内长期摄人而对人体无害。食品添加剂进入人体后,应能参与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或能被正常的解毒过程解毒后完全排出体外或因不被消化吸收而完全排出体外,而不在人体内分解或与其他物质反应形成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一、面馆放罂粟怎样判刑面馆添加罂粟的判刑,具体如下:1、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两倍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023-03-26
    238人看过
  •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与绿色食品的现状与发展
    一、食品污染与食品安全1、食品污染及其分类所谓食品污染,是指食品从原料的种植,生长到收获、捕捞、屠宰、加工、贮存、运输、销售到食用前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被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品而使食品的营养价值和质量降低而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或者通俗的说,食品污染就是有坶有害物质进入了食品。生物性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一些有害的微生物以及其产生的毒素和寄生虫、虫卵等因素而使食品受到的污染,生物性污染是日常生活中比较普遍的食品污染类型。然而食品污染中发展最快、最具特征的是各种化学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不合理使用所造成的化学性污染。所谓化学性污染,主要是指农药、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的食品包装容器等都是造成化学污染的直接原因。食品的放射性污染因素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纳入食品卫生学中的新内容,主要是指地壳中的放射性物质以及来自核武器实验或和平利用放射能过程中的泄露事故所造成的污染。放射性污染以其特有的来源
    2023-06-07
    371人看过
  • 食品安全知识: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转基因食品是通过基因技术加入了外来基因或去除原有基因的食品。许多人担心,吃了转基因食品动植物的基因会转移到人体中。这是由于不了解基因作用原理而产生的一种误解。几乎任何食品都含有基因,不论基因的来源如何,构成基因的物质DNA(脱氧核糖核酸)进入人体后,都会被酶分解破坏成小分子,不可能将外来遗传信息带到人的基因组里。从这个角度上说,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并没有差别。导致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担忧的因素还有:转基因食品可能产生新的有害物质或过敏源;自身能制造杀虫毒素的转基因作物,毒素可能伤害其他生物,或进入食物链威胁家畜与人类健康;转基因作物可能与野生亲缘作物杂交,造成“基因污染”;抗虫害的转基因作物,可能导致对其毒素有抵抗力的害虫获得生存优势,成为新的“超级害虫”。这些风险中,有的可通过有效的管理来消除,有的需要进一步科学研究予以确认。对食品进行严格的毒性与过敏性检测可以有效减少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2023-06-07
    228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国新办于2009年3月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对此进行了现场直播。卫生部陈副部长就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的一些变化和特点,回答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提问。陈副部长说,1995年我们国家颁布了《食品卫生法》,这是一部好的法律,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让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的严峻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监管的措施。所以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作为生产经营者,包括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人,在食品安全中的这种特殊作用,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大家想,像三鹿这么大的一个企业,还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对生产者,我们要有一个法律约束。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也是《
    2023-06-07
    415人看过
  • 广东食用菌企业谈《食品安全法》
    6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意味着这部万众期盼的法规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包括食用菌产品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充分的法律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法》实施近几天,就得到广东省食用菌行业内企业的热议。笔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几个相关企业负责人。作为食用菌行业的龙关企业,广东林中宝食用菌有限公司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着自己的理解。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对于我们这样的企业来讲,《食品安全法》是给自己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市场上原有一些不正当、不合法的同类产品和企业也都退出了这个舞台。可以说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减少了一些竞争对手。林中宝会失志不渝地让消费者都吃到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保健的食品。另据福建山湖集团——深圳闽晶食用菌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讲,该企业一直非常重视产品的安全性,为了达到国际农产品的标准要求,做到产品低重金属、无农药
    2023-06-06
    371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增加婴儿食品安全系数
    《食品安全法》不仅对婴幼儿食品对安全,对营养质量本身做了更严格的规定新的《食品安全法》有100多条,实际上对食品安全管理从风险监测、到风险的评估、到标准的制定、到监督执法有全套的管理规定,应该说《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所有的要求都适合于婴幼儿食品,考虑到婴幼儿是特殊的人群,也是敏感脆弱的人群,所以对于婴幼儿食品有四条专门的规定,比如说对于婴幼儿食品在标准这部分,就规定了婴幼儿就符合应当有的要求,在婴幼儿的标签部分还有专门的要求,对婴幼儿食品必须专门标识营养的要求,在监督处罚这部分也有专门的要求。所以考虑到婴幼儿特殊人群,在法律里边对这类的产品又做了一些专门的单独的规定,包括如果婴幼儿食品营养成份达不到要求给予什么样的处罚。因为除了卫生安全之外,婴幼儿处于生长发育期,他的营养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这部分内容对婴幼儿食品做了额外的要求。因为几年前发生的阜阳奶粉事件,就是因为蛋白含量没有达到,所
    2023-06-06
    462人看过
  • 食用违法农产品需要十倍赔偿吗
    一、食用违法农产品需要十倍赔偿吗食用的农产品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其质量安全管理应当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其也应当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定义的食品范围,所以消费者购买的农产品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对消费者造成了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也可以主张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由其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二、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
    2023-04-24
    61人看过
  • 关注农村食品安全
    当疯狂的地沟油流入市场、进入餐桌时,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农村食品安全令人不安。目前,分布在农村的食品加工作坊普遍规模小、卫生差、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因此,劣质食品也就时现农村市场。谈到农村食品安全,经营者当以诚信为先。农村食品经营者包括农副产品的生产者、食品加工者、食品销售者、餐饮业经营者等,在做买卖时要有良心,那就是你的产品或商品一定不要掺杂使假,不坑蒙欺诈,一定要守法经营,加强自律,严把生产或进货关,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商品质量意识,承担起食品安全的重任。那么,消费者当以自我保护为要。不管买谁的东西,都要看产品是否合格,是否过了有效期,否则,白给也不要。因为食品与其他产品不一样,入口的东西吃坏了直接影响身体健康。农村食品安全关键的一环是,监管者当以履职尽责为重。近年来,尽管监管部门抓了食品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对于农村食品市场来说,这些制度的落实还是比较滞后和薄弱。就目前来说,大部分农村
    2023-06-07
    177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合格食品标准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九)超过保质期限的;(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023-07-05
    66人看过
  • 抓绿色食品促食品安全
    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都归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范畴,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是保证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我国要求农产品3—5年内全部达到此标准;绿色食品是发达国家较先进的标准,能满足人们对食品更高的需求;有机食品则是最安全的一个层次。到2003年底,我国绿色食品企业达到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达到4030个。产品实物总量3260万吨,产品年销售额723亿元,出口额10.8亿美元,出口率12.4%。环境监测的农田、草场、水域面积达到7710万亩。安徽省先后有127家企业的189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绿色食品产地监控面积480多万亩,产品总量近66万吨,产值近33亿元,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有20个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2003年有46个产品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是发展最快的一年。在新的农业发展形势下,对
    2023-06-07
    443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怎样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月28日通过审议,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有什么特点,我们身边的食物到底是否安全?请关注——《食品安全法》怎样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近年来,从阜阳奶粉到三鹿奶粉事件,一系列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忧虑,以及对《食品安全法》的期待。3月2日,卫生部陈副部长表示,《食品安全法》已于2月28日通过审议,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从分段管理到统一管理据悉,1995年我国颁布了《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是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经过四次审议之后才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了对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吸收了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理念,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基本准则。以往,食品安全管理出自多头,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种植,卫生部门负责
    2023-06-07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农业投入品?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农业投入品是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包括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是关系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依法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对于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
    • 食品安全法对有关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过程使用食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等环节通常需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保鲜剂是指用于防止食品在储存、流通过程中,由于微生物繁殖引起的变质,或由于储存销售条件不善,食品内在品质发生劣变、色泽下降,为提高保存期,延长食用价值而在
    • 食品安全法为什么要求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当前,我国农村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40多万个,其中较为规范的有14万多个,广泛分布于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运输业、加工业以及销售服务行业等各领域,成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支新生力量。 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同于一
    • 食品安全产品有没有头发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8
      如果在饭店,或购买的包装食物中,发现有头发丝。首先要拍照保留证据。联系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食品管理局投诉,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
    • 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的使用要求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9
      《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条规定:国家对农药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消除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伺服和语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确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