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当时法院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12:23 377 人看过

行政处罚决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一、撤销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违法,从而判决部分或全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判决形式。对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是可以撤销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可以由原判决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撤销或者在上诉审判中撤销。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

二、什么情形下环境行政处罚撤销

出现以下情形环境行政处罚撤销:

1、《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第十九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6)明显不当的。

三、应该如何撤销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找不到当事人如何送达
    行政处罚找不到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可以在七日内,依法采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来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则行政机关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一、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传票可以采用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告送达和留置送达有什么区别公告送达,法律术语,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留置送达:送达方式的一种,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送达人依法
    2023-06-20
    37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管辖权法院如何确定?
    行政处罚管辖权1.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目前,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管辖原则的特殊规定主要有:(1)由违法行为人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2)由最先查处的行政机关管辖。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某一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
    2023-06-02
    363人看过
  •  财产处置行政处罚如何处理?
    该段内容讲述了实施行政处罚中所没收的财产的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应当予以销毁的财产将予以销毁,如果应当公开拍卖或者依法处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对于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后拍卖的款项,将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对于实施行政处罚中所没收的财产,如果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将予以销毁;如果应当公开拍卖或者依法处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对于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后拍卖的款项,将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公 开 拍 卖 : 关 于 行 政 处 罚 财 产 拍 卖 的 相 关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拍卖财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拍卖财物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予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因此
    2023-09-10
    95人看过
  • 收到税务行政处罚申辩书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
    2023-04-17
    322人看过
  • 法院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执行的怎么处理
    一、法院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执行的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裁定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对不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上一级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二、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
    2023-06-14
    336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标准如何规定?
    1、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
    2023-03-19
    496人看过
  • 发现行政不作为,应当如何处理?
    一、行政不作为,应当如何处理?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按照1999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八)、(九)、(十)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等三类行政不作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按照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四)、(五)、(六)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
    2023-06-02
    464人看过
  • 如何处理行政处罚滞纳金
    (一)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义务。(二)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三)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四)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一、滞纳金是违约金吗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可以视为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滞纳金是指义务人不履
    2023-03-25
    469人看过
  • 违纪处理后行政如何处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相关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023-06-01
    4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时违反一个法律多条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时违反一个法律多条如何处罚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分别进行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处罚有哪些处罚原则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3、一事不再罚原则。4、结合
    2023-04-30
    158人看过
  • 违法所得纳入行政处罚如何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没收违法所得裁定生效后被告人提出异议法院如何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并对没收裁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不再对涉案财产作出判决;(二)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撤销原裁定,并在判决中对有关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二十八条没收违法所得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并对没收裁定提出异议,人民检察院向原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裁定正确
    2023-08-02
    3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当的情况下怎么处理?
    一、行政处罚不当的情况下怎么处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增加适用了行政处罚以外的、对款额的确定或认定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这主要是指涉及金钱数量的确定和认定的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行为。确定是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如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会保险待遇案件中,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社会保险金的确定。认定主要是对客观存在事实的肯定,如拖欠税金的案件中,税务机关对企业营业额的认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二、行政处罚的权限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
    2023-06-02
    1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非法经营罪的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有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非法经营怎么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23-02-13
    3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的如何处罚?
    行政处罚证据不足怎么办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不足的违法案件,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判决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判决如下: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认罪认罚具结书。包括具结人的基本信息,违法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具结悔过的原因,现已认罪伏法。具结人签字,日期。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第二,必须有法定依据。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第三,适用
    2023-03-20
    48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期间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
    • 如何处理行政处罚15天的行政处罚不服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
      1、如果因为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罚,被处罚人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应提供保证人,或者按每日二百元,交纳保证金,这样人就可以先出来。
    •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在法律上如何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因此,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是违反行政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应如何理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9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是指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作出了非常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不当行为多发生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定)的行政行为中。因为允许执法有可选择的幅度和范围,于是就产生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行政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不合理行使以自由裁量权为主要内容的职权,作出了行政行为。
    • 被处罚了,行政处罚不当是如何回事的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1)主体不当。指行政主体选择了不适当的相对人作为行政行为的管理对象,把比较适当的相对人没有作为管理对象。(2)时间不当。如行政执法主体对违法行为调查后没有及时作出行政行为,两年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早已消除,行政执法主体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属于不适当时间实施的行政行为。(3)地点不当。指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选择的地点不当。 2、根据自由裁量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