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工地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甲方:乙方代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一按时计酬,日薪元或月薪元;二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元;三其它: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四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一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年月日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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