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中企业应该如何做保障自身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9:23:21 151 人看过

一、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债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我们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债权的存在。所以我们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

二、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

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债务人不认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债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

三、注意保全

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

(一)、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开发商降价后业主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房地产销售是市场经济行为,它受民法典的约束,开发商降价销售只要开发商没有违法,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业主无法以曾经买过开发商的房子就约束开发商后期销售价格,开发商的自主降价销售,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去约束它。业主针对开发商降价进行的维权有法律依据吗?现在我们的国家已经是法制经济时代了,业主针对开发商的降价销售行为要维权,必须依法依规才行。建议业主选择专业律师做为代理人,取证调查,带领大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最后还可以代理大家诉诸于法律。对开发商的降价行为,要分别对待,有些是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这类案件,开发商因违反前置条件,是可以通过诉讼要其承担相关责任的。业主购买的房子已过户入住,开发商突然降价,还能退房吗?从法律角度看,这类案例视同已经完成了合同的各项任务,基本上是没有理由退房的。业主购买的房子未过户,只交了首付款,能享受开发商的“降价优惠”吗?这种情况,视同已经签约并已经履行合同了,业主
    2023-05-05
    428人看过
  • 婚姻中女方要保障自身房产权益该怎么做
    关于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的问题对策分析:如果男方婚前买了房子,婚后有贷款要偿还,一旦离婚,女方只能主张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于房屋产权则无权主张,那么后果就是离婚后没有房屋居住。如果是婚后买房,婚后还贷,对女方来说将公平很多。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也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日后离婚该房屋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屋,任何一方都有权利主张物权。关于女方参与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的问题对策分析:对于这个问题,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与男方协商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只要产权人同意,夫妻之间添加名字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只需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关于男方背着女方私自卖房(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但女方参与还贷)的问题对策分析: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买家以合理价格支付了房价款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则女方无权再向该买家主张追回房屋,也就是
    2023-03-05
    455人看过
  • 家庭暴力离婚时如何保障自身利益
    一、家庭暴力离婚时如何保障自身利益家庭暴力离婚时如下保障自身利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二、家暴会判决离
    2023-06-22
    399人看过
  • 欠款未还如何更好地保证自身利益
    一、欠款未还如何更好地保证自身利益债务人欠钱不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债。胜诉后债务人拒不执行判决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二、欠款诉讼时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其诉讼时效时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外有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来处理。因此,欠款在债权到期的当天就可以进行起诉了,诉讼时效为三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就是合同债权诉讼时效时间的起算当天。在此之后,如果没有出现时效中断的情况,则债权人需要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三年
    2023-10-25
    259人看过
  •  搬迁后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公司搬迁时,员工有权利获得赔偿。如未妥善处理,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公司转移财产。不要被公司的强硬态度吓倒,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搬迁如果未经妥善处理,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公司搬迁不赔偿耗着员工的相关证据等,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公司转移财产。另外,不要被公司这种强硬蛮横的态度吓到,要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可以保护哪些权益?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保护以下几种权益:1. 防止当事人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当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侵害行为,导致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防止损害扩大或继续
    2023-10-25
    69人看过
  • 债权人应该如何尽可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一、债权人应该如何尽可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1.在签订债权合同时应当先进行调查,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担保或保证;2.确保债权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债权人应该确保债权文件的内容完整、真实、合法,以便在出现债务人拖欠债务的情况下,能够依据文件维护自己的权益。3.及时收回欠款:债权人应该定期与欠款人联系,及时收回欠款。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二、债权人具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2.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
    2023-10-31
    216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商业保险利益如何分割
    一、离婚纠纷中商业保险利益如何分割离婚纠纷中商业保险利益的分割标准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的,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保险品种的,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受益人也为夫妻一方。这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判断保险合同仍属于一方的财产权益。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后继续履行缴纳保费的义务或者实现保单的现金价值。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
    2023-05-11
    86人看过
  • 欠款纠纷中企业如何对待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已经施行的《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超时效
    2023-04-29
    329人看过
  • 借调期间工伤如何保障企业利益?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同时,为了公平起见,原用人单位可以在借调前或事后与借入单位就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约定协议,当原用人单位承担了被借调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借入单位给予补偿。关于借调期间工伤事故如何处理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指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对于王林应享受工伤待遇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因为王林是在借调期间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原单位还是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对此,《工伤保险条例》
    2023-07-06
    331人看过
  • 临时工的劳动合同该如何签才能保障自身利益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临时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2023-06-11
    454人看过
  • 企业欠债纠纷如何应对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企业欠债纠纷如何应对企业欠债纠纷如下应对:1.由欠款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企业欠债股东有责任吗公司欠钱股东一般无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可以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2023-08-18
    258人看过
  • 工程款没有合同,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工程款没有合同可以起诉。起诉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起诉,至于没有合同那属于证据问题,起诉后举证不了,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是这不影响起诉。上述起诉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解决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4、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起诉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当事人无暇起诉,债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利害关系人必须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对违反职权的财产应当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2023-07-01
    187人看过
  • 发生劳动纠纷后可采用哪些证据保障自身利益
    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因此,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2)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3)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4)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2023-04-21
    240人看过
  • 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免受侵害?
    维权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程序来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维权'一词特指中国威权体制改革开放下形成的,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相邻权受到侵害怎么办相邻权受到侵害的解决方式:(一)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二)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三)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23-07-18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后,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08
      面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大队)的帮助,并向他们投诉,请求他们进行干预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决定关闭或濒临破产,除支付员工实际工资外,还须向每个劳动者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来说,员工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应给予一个月的
    • 债权人在执行过程中应如何保障自身利益,为什么要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对多个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而被执行人的财产又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这就涉及多个债权人如何受偿和参与分配的问题,那债权人该如何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九十条就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查封措施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这司法解释规定的比较原则性,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认识。司法
    • 企业如何避免应收欠款纠纷,企业如何解决应收欠款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企业如何避免应收欠款纠纷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
    • 企业改制保障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在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产权的处置都存在对改制企业或产权转让标的企业的职工进行补偿安置问题。
    • 自己应该的权益如何保障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24
      实际施工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首先证实自己是实际施工人。为此,实际施工人应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等主要内容。尽管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然可以作为工程结算和分析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