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范围: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一、公司清算工人工资补贴怎么算
用人单位破产,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公示,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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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债权申报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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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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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包括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1)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2)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3)待定债权。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4)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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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范围可不可以超出申报的债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4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债务人的债务的范围。但在债权人与担保人对担保的范围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债务的范围。 2、另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贷款方仅仅向法院提供借条,而不能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尤其是在所涉款项额度较大的情况下,妥善保存相关的付款凭证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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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地域范围包括哪些方面?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24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报债权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 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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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征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一、什么是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二、债权申报的特征是什么?债权申报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2)债权申报以主张并证明债权为内容。申报人主张债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例如财产取回权)的,或者不能提出债权证据的,不予接受。(3)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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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的申报范围有哪些,申报的条件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申报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山东省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