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权利不让去规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42:59 476 人看过

一、医院有权利不让去规培吗

按照国家卫生部门要求,从事临床医学生必须规培,无论西医还是中医,所以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这点大家不用担心。

规培可以帮助你学习很多专业性、实践性、操作性更强的知识,这样对你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会带来许多帮助。

二、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被告或第三人。这主要是由于他们不具有劳动争议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给付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原告的请求权,责令对方履行义务,如给付工资、劳动保险、资金等;二是确认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实体法律关系,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有效或无效,确认职工与企业存在的劳动关系,企业不得开除、除名、辞退等;三是变更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劳动法律关系,如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等。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有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是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等,还包括劳动争议的证据事实,即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切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凡是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医院感染培训制度有何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其它医疗机构,参照执行。第三条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第二章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一节卫生行政部门第四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落实专人兼管医院感染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护理、临床微生物、临床药学、疾病控制、妇幼等方面的专家。一、医院事故分类有哪几种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三级:一级医疗事故
    2023-04-04
    101人看过
  • 医院不让转院合法吗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一、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确认医疗纠纷举证责任: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患者)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经神损害等。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如果原告(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其赔偿请求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原告将承担败
    2023-03-28
    392人看过
  • 武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哪些医院?
    武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协和、同济、省人民、省口腔、省武警、省妇幼、中南、省中山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汉市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新闻报道:国家卫计委公布第一批450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我省同济等20家医院上榜,将建立“标准化”的医生培训体系。此次湖北入选的20家医院中,武汉地区包括协和、同济、省人民、省口腔、省武警、省妇幼、中南、省中山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汉市一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省内黄石、十堰、宜昌等地都有三甲医院入选。
    2023-05-29
    200人看过
  • 医院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是有权利的,因为医院必须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一、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和医院各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第一,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第二,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有的学者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一些探索和研究,是值得借鉴和参考的。即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2、出现了难
    2023-02-13
    94人看过
  • 规培签约后还能报其他医院吗
    签约了之后的话是不能报其他医院的。一、医疗诉讼中医院承担什么举证责任1、医疗单位在为患者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过程中无过错责任的证据。根据证据的规则精神,作为医疗单位必须承担有关因诊断护理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的,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以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举证责任。2、医疗单位应承担的举证内容。作为医方一旦成为医疗纠纷案中的被告,应提供哪些有效、能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根据医疗单位的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11项内容:(1)门诊病历、住院记录;(2)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3)病理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4)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5)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7)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8)对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的检验报告;(9)对尸检的病理解剖报告;(10)医疗事故
    2023-03-22
    495人看过
  • 小区有权利不让共享单车进去么
    物业无权阻止共享单车骑进小区。从共享单车使用角度,骑行者与单车公司签订协议,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骑者停放在非停放区公司会扣款或者不予锁车收费继续,这其实就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用协议约束骑行者行为。一、车在小区被刮物业是否有责任车在小区被刮物业有责任。停车场的经营者是物业服务企业,车主停放车辆为此支付了车位管理费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管费用给物业公司,物业有责任和义务对业主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履行相关义务,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排除、不可抗力排除的应当及时通知车主把车辆移走防止危害发生,因物业没有履行合同服务义务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小区内停车被划物业是否有责任小区停车场内停放的汽车被划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汽车管理行为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业主的汽车应当停放在指定位置,那么只要业主如约履行了将车辆放置指定地点的义务,保管合同就生
    2023-03-20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医院有权利要求你去进修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5
      如果进修是医院安排的,那么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并报销进修的学习费用,这种情况下,送你去进修的医院有权和你签订培训协议,即服务年限—你接受培训后应当在该医院工作多少年。如果医院安排你去进修,但没有向你发放进修期间工资及报销进修费用的话,那么医院就不能向你约定服务年限。如果是你自己要去进修的,那么这个进修费用应当由你自己承担。
    • 医院规培要签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9
      基于你问的关于“医院规培要签合同吗”的回答如下: 按照现在的医疗环境来看,合同与否并不重要。国内医疗体制改革的成果初现,但是并没有展现出来应有的作用,反而对行业的偏激评论越来越多,程度越来越重。当然,改革最终的目的是惠及人民,成果何时显现,我始终认为以我的身体状况,有生之年无法享受。所以,在现阶段,还是应该顺应市场,选择逐渐提升地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首先,住院医师是仿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所
    • 医院有权利开除医生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法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医院没有权利私自开除医生的,要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才能开除的,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来执行.如果是聘请的,医院可以解聘.
    • 领导有权利不让员工去看病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5
      领导没有权利不让员工去看病。看病是公民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如果不是太严重,最好不要耽误工作。《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 医院规培护士要扣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1.普通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2.住院保险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