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房产对外投资是否需要缴土地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4:22:50 473 人看过

年底来临,伴随房地产开发商低价促销,低价面前房子回暖,人们对于房地产企业对外投资是否缴税开始关注,本期对此进行解答。

盐田区宋小姐来电咨询: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完工的一幢商品房,作价5700万元对外投资,请问投资环节是否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收入该如何确认?

地税局丁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的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因此,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的规定,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区龙先生来电咨询:我公司是一家连锁商务宾馆,各分店门面也有少量销售业务,如向旅客销售面包、饮料等食品。请问宾馆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地税局丁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的规定,对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61号)同时废止。

宝安区蒋先生来电咨询:请问企业提供的开采矿产资源劳务(如矿山爆破、矿产资源开采等)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地税局丁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6号)的规定,将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有关货物和劳务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二)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缴关键要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6日发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为简要点评:这应看作是落实国十条的配套措施之一。若严格执行影响显著。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如果严格执行,对于毛利率40%以上项目的利润影响应该在20%以上。按照收入1%预缴的金额远低于按照细则规定应计提和清算的金额。(情景假设计算请参考附表)。假如在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细则并集中清缴过往未缴的税款,甚至可能对企业当期利润和现金流构成相当大的冲击。执行力度有待观察。各地土地增值税清算一直不太严格。在调控态势较为严厉的时期,短期内部分热点区域可能加大执行力度。但是考虑到地方政府的意愿,以及严格按照累进税率办法实施的操作难度,这些政策是否能完全落实,并且持续时间多长尚需观察。维持同步大市-A评级。我们维持行业中长期将温和调整、短期政策调控对行业和板块形成短期冲击的判断,目前仍然不推荐地产板块。并期待三季度以后行业调控政策可能逐渐放松带来
    2023-06-06
    311人看过
  • 企业资产包转让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企业资产包转让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整体转让资产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二、资产处置业务操作流程(一)入场1、信息来源(1)一手包信息一手包的信息来源相对狭窄,根据相关规定,银行的资产包转让邀约只能发给政府、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省级AMC,因此,对于其他的投资人而言,一手包的信息只能通过上述几家单位,或者银行内部人员获取。(2)二手及以上资产包这类信息来源相对比较广泛,可以直接向资产管理公司了解双方有计划转让的资产包,或者童那个个互联网交易平台网搜相关的资产包转让公告
    2023-05-22
    214人看过
  • 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安置房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如下:1.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2.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3.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下: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
    2022-06-19
    52人看过
  •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税率是1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
    2023-03-16
    497人看过
  • 固定资产的投资行为是否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
    【问题】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酒店项目,目前在建状态,建成后作为固定资产自己经营。现在我公司成立一家控股51%的子公司,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想把该酒店项目投资到子公司中,由子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经营。上述在建项目的投资行为,是否免缴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2023-12-02
    83人看过
  • 以房地产抵债如何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问:我公司以前年度根据法院判决书抵债取得房地产,现要以此房地产对外进行偿债,在计算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时,法院判决书能否作为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参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600号)规定:一、关于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023-05-05
    113人看过
  • 政府机构出售自有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的。出让,是有特别含义的,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实施单位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机关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同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是房产所有者(可以是各个政府部门机关单位),转让的客体是房产以及随同房产一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的房地产;(4)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者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原住房居住满五年的,免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
    2023-07-17
    138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如何计算增值税
    一、预售款增值税核算的处理预售款预缴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项目的特有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18号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阶段收到预售款后,在次月增值税申报期内申报预缴。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进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房地产预售收入不是销售房地产的销售收入。由此可见,房地产正式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算纳税不是与收取预售款的预缴增值税税款相挂钩。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房地产收入确认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房产时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因此,预售款预缴增值税的账户处理是与其它的增值税的处理
    2023-04-30
    114人看过
  • 房地产安置房增值税要缴纳吗
    一、房地产安置房增值税要缴纳吗要缴纳的。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因此,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应视同销售处理,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或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二、安置房有哪些类型?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相关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
    2024-02-02
    397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地方细则缓行各地房产企业避税盛行
    业界观澜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杨林(化名)最近简直成了空中飞人,他不断飞往全国各地帮房地产开发公司客户做纳税规划。记者调查发现,最近北京的一些纳税服务机构的房地产开发商客户陡增,据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自从今年1月份国税总局187号文发布以来,请纳税代办机构做纳税规划的房地产企业暴增3倍。房企:能避一点是一点虽然我为客户服务,但真为他们的行为感到气愤,杨林告诉记者,开发商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赚了个盆满钵满,但在纳税上特吝啬,尤其是偷逃土地增值税,能避一点是一点。请杨林去做纳税规划的项目,多是2005年以前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多是协议转让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单个土地项目的纯利润在100%以上。按照187号文规定,这些房地产项目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都是几十万到上千万不等,但经过代办纳税机构的精心包装,这它们往往能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缴纳土地增值税业务的开展,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为主,因为这些
    2023-06-05
    144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土地增值税如何处理
    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及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确定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是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果公允表述的基础。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项目的开发地点、规模、周期、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等因素确定,而且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只能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并据以结转销售成本。对单体开发项目来说,一般以独立编制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单项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但对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尤其是同一项目有不同的功能区,成本核算对象如何确定?实务中存在以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待项目建成后再按一定的标准在各功能区分配的做法。比如,同一项目既有写字楼、又有公寓、裙楼等功能。不同的功能导致其设计不同从而建筑成本相差很大,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单独核算各功能区的成本而将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会导致成本在各功能区上的平均化,但各功能区销售价格和租金价格却相差很大,这样便导致成本和收入的不配
    2024-04-07
    130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商
    2006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通知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各省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算管理办法。新闻背景昨日,沈阳市地税局转发了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出台目的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核定征收率,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严格审核税务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不予采信和审核。对此,沈阳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昨日表示:这个办法是最新的,以前辽宁、沈阳都没有过,其目的就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新办法的出台不只是一次对房地产企业的调控那么简单,可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调控举措,甚至是对房地产企业的一次打击。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亚臣昨日表示。《办法》规定,凡从事房地产开发
    2023-06-10
    459人看过
  • 房地产公司分立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公司分立,土地增值税征是不征?问:我公司计划实施分立,以实现资产(主要是土地)剥离,请问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土地增值税征税的前提条件是“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企业分立导致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是否属于“转让房地产”且“取得收入”呢?分立是《公司法》上的组织变更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房地产交易。分立除涉及转移营业部门财产的物权与债权行为外,还可能涉及到组织设立行为。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未发文明确,各地对分立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执行口径出现较大的差异。例如:青岛地税局在青地税函[2009]47号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
    2023-05-05
    383人看过
  • 个人房产转让是否会产生土地增值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则:“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令交纳土地增值税。”。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六条规则,法令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企业出租房屋土地增值税怎么算的计算企业出租房屋土地税的方式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算,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企业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根据<财政部>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
    2023-06-30
    21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投资企业房地产再转让土地增值税怎么缴纳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8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 以房地产作价投资进行投资进行投资进行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的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自20
    •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预缴有什么规定 1、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
    • 房地产企业为什么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方面是一些房地产公司在通过股权交易方式、应付未付土地增值税方式、以及做假账等种种手段,拖欠甚至偷逃土地增值税;另一方面是基层税务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尽到及时足额征缴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义务,由此造成了全国土地增值税征收的巨大黑洞。按照专家的测算,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土地增值税如果能够征收到位,对于压缩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
    • 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8
      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2、计算收入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5、按税率计算税额基本步骤如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