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22:13:59
261 人看过
若企业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而决定解雇员工,则必须依据相关法规向被离职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即便贵司确实存在经济困局,甚至已接近倒闭边缘,只要符合法定裁减条件,仍须支付赔偿金给离开的员工。
反之,若所谓的“经营困难”仅作为契机裁撤员工,便等同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补偿责任应以员工过往实际服务期限为准进行核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公司经营困难,用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合法吗
81人看过
-
公司经营困难辞退员工流程是什么
330人看过
-
以严重失职为由辞退员工,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371人看过
-
公司经营困难如何处理员工
145人看过
-
公司以经营不善辞退产期员工,需要怎样赔偿经济补偿金
268人看过
-
企业经营困难违法辞退职工
20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放员工长假,变相裁员。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3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也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
-
我公司现在经营比较困难,公司经营困难可以拖欠工资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01首先,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公司经营困难裁员时的赔偿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18鉴于公司面临经营困境,决定削减员工数量。经济补偿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年,则将给予其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在1年至5年之间,则视为2年工龄,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在5年至10年之间,则视为3年工龄,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之间,则视为4年工龄,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的工作年限在20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