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什么时候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0:52:55 141 人看过

2013年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将成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

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保障范围。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新标准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一、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等级有几级

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时间有限制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残疾评定应在损伤及其所致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稳定状态(包括医疗终结和医疗依赖)后再进行。但如果被保险人经过180天的治疗仍未结束,则无论病情如何均可评定残疾程度,即所谓的推定残疾情况。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发生组织器官缺损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时,在损伤发生后即可进行残疾程度的评定工作,关于残疾程度的评定时机,是有专门的工伤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保险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是如何的
    人身伤残程度被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1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2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3级
    2023-04-21
    358人看过
  • 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等。伤残鉴定机构给出的伤残等级,在民事赔偿中,是遭受伤害的伤残人员获得相应补偿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不同,获得的补偿数额不同。在适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法》中,是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不同,侵害人受到的处罚不同。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不同。伤残等级评定后,可能需要赔偿以下内容:(1)工伤医疗费;(2
    2023-03-05
    103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
    一、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二、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2023-04-18
    345人看过
  • 2019人身损害伤残评估标准
    伤残等级4.1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7肢体损伤致: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二肢缺失(
    2023-07-18
    369人看过
  • 2022最新人身保险新伤残标准是什么
    最新人身保险新伤残标准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2.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3.本标准中“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1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1.1脑膜的结构损伤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10级1.2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
    2023-08-18
    292人看过
  • 保险致残与人身伤残标准区别
    一、保险致残与人身伤残标准区别没有对比的比拟性,两者的侧重点都不同,前者注重的是日后的劳动能力,就业影响,后者是指人体伤害情况,生活影响,理论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机会宽松一点,但是,所有的鉴定都是根据事实的受害情况的前后对比作为依据,如果是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的,估计人身侵害伤残等级也会有十级,如果是人身侵害伤残等级是双十级的话,也不意味着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去到九级,最终影响结果的,只是伤害的程度来判定。二、交通事故人伤残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人伤残保险公司赔偿一万元左右,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额度内的赔偿,超过部分是不会赔偿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
    2023-06-16
    348人看过
  • 基于人身保险的人残评定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全文,此标准规定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原则和方法,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100%至10%。适用于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保障,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人身保险的概念应该如何理解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或身体。当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时,保险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在定期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根据保险合同有关条款,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在生存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某一约定时点。则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当人的身体用为保险标的时,它是以人的健康和生理能力、劳动能力等状态存在。在健康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
    2023-07-06
    489人看过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的内容有哪些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概念为全面、系统、规范、详细地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改善保险公司理赔实务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提高行业理赔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并通过了审查。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5、《医疗事故
    2023-04-21
    252人看过
  • 工伤评残一般什么时候
    报工伤后在认定为工伤后一年之内都可以去评残的。也就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一、工伤过了三年可以起诉吗工伤过了3年不可以起诉了,因为工伤起诉期是1年,伤者也必须在一年之内进行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工伤纠纷诉讼,其中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从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伤残鉴定送达之后一年,但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从离职时开始计算,时间也是一年的。二、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
    2023-06-21
    389人看过
  • 十级伤残评定标准2017年更新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需要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最后再来判定伤残的等级,那么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但是截止到2018年,中国的伤残鉴定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那是因为有不同的对象,不同的事情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也会有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表现为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以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法律分析: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十级的标准为:j)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
    2023-06-30
    152人看过
  • 人身伤害误工费评定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的标准之一,就是按受害人平时的平均工资或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在审判实践中,比较难处理的问题是怎样确定误工工资的赔偿数额,因为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前,有的有固定收入,有的没有固定收入,因而应当分为两个标准。其一,对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固定收入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大差异,例如,一般的工薪阶层,收入相对均衡;但对于高收入阶层者而言,则很悬殊。在《国家赔偿法》中,对误工实际损失规定了一个上限,即超过全国年平均工资5倍的,只赔偿5倍。这种做法有的法院效仿过,但这种赔偿限制是不对的。因为误工损失就是实际损失,实际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就是多大的损失,赔偿就应当按照这样的范围确定。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其二,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2023-04-16
    396人看过
  • 答:如何进行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的评定?
    2013年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成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保障范围。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新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故意伤害罪伤残评定标准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
    2023-07-16
    427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和评伤残时间是什么时候?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一、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有什么?1、工
    2023-06-28
    289人看过
  • 髌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评残时应注意些什么
    根据事故性质不同进行不同种类的伤残鉴定,可能是工伤鉴定,也可能是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023-02-26
    6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更多>

    #人身保险
    相关咨询
    • 保险伤残评定跟人身保险伤评定有区别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工伤伤残评定书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书不是一致的,两者的标准不一样:工伤评定: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评定是根据工伤鉴定来决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
    • 伤残评定与人身保险理赔标准是不是一个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鉴定标准当然会有差别。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处理。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是否属于免责条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9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属于免责条款,理由如下: 第一,《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约定于保险责任范围项下,意在明确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给付标准,而非免除保险人的责任,故《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应当属于免责条款,而应当属于约定保险责任范围的条款;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
    • 这个伤情,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可以判定为几级伤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9
      两根肋骨骨折并畸形愈合的,可以构成十级伤残。但在有些省份,如果想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赔偿的,规定是按照交通事故评残标准定残的,如果按这个标准,不能评上伤残等级。但不能按照工伤定残的。
    • 人身保险合同变更的效力标准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一方将其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应遵循合同转让的一般规定,但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比一般合同复杂,既包括基本当事人,又有关系人。基本当事人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基本当事人和关系人在合同中的地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本不同的,因此,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在不同的合同阶段是不一样的,可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