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要怎么签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4:20:56 124 人看过

某公司成立了一个分公司并任命了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对于这位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应如何签订?不论是劳动法还是其他法规、规章,没有法律条款对企业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特别的规范。然而从现实角度看,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企业和员工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定的对立性,因此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如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一方面直接代表企业需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作为劳动者个人维护个人的权利,这种模式的不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

对于这类特殊人群的劳动关系,律师建议:

如果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劳动合同应该和上级主管单位签订。如果是非国有非集体的公司制企业,企业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建议由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如果是您案例中提到的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劳动合同合同应由总公司与其签订。总之,不论是什么形态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都应该具有彼此独立的特质,能够完全维护自身权益。否则,如果允许企业负责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因为个人权利滥用的牺牲品,同时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无辜背上以权谋私的嫌疑或恶名。

需要提醒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例如,非国有非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由于其本身就是雇主,与企业不形成雇佣关系,因而不可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分公司负责人伪造公章签订施工合同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法律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七条伪造、变造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商检机构处以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拧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
    2023-06-28
    436人看过
  • 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有效。法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合法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签订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一、分公司可以有注册资金吗分公司不可以有注册资金,因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的许可证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没有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也不需要检查。《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分支机构承担,因此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和有限公司注册一样,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支机构的办公经费、员工工资等费用由总部分配。分支机
    2023-06-25
    221人看过
  • 公司签订假合同谁负责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司签订假合同后,由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责。若行为人有过错的,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这一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具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构成本罪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上述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为:有的粗枝大叶,盲目轻信,不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资信情况;有的不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货源情况;有的销售商品时对并非滞销甚至是紧俏的商品,让价出售或赊销,以权谋私,导致被骗;有的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经济合同;有的急于推销产品,上当受骗;有的不辨真假,盲目吸收投资,同假外商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等。(三)构成本罪还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
    2023-02-21
    318人看过
  • 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
由分支机构付款可以吗
    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是可以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2、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一、分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2023-03-08
    33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要负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05-23
    277人看过
  •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有效么
    一、分公司负责人签订合同有效吗1、分公司未获授权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也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的授权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拿内部事务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知分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的。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也需要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有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分公司只在公司划拨给它的财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超出的部分由公司承担,所以仍然是或者总归是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可以在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分公司的民事行为,视为公司的民事行为;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并在其财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
    2023-05-03
    371人看过
  •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是什么,我是公司负责人,员工不签合同
    1、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势必对单位造成很多不利的风险:(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劳动者)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3-02
    307人看过
  • 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
    一、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总公司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总公司名下的子公司,那么是独立法人,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
    2023-06-02
    103人看过
  • 分公司负责人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索要双倍赔偿吗
    分公司负责人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索要双倍赔偿,公司负责人和公司之间建立的也是劳动关系,负责人作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公司也需要和负责人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
    2023-02-18
    331人看过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有哪些责任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的责任是: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
    2023-06-20
    279人看过
  • 分支机构有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一、分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
    2023-03-21
    114人看过
  • 公司在外地的分支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公司办事处不能成为保证人。公司办事处签订的担保合同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办事处,是一种老的说法。在2005年之前有这样的称呼。从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工商局取消了这样的说法。比如:客户的母公司在北京,到上海来找个办公室只是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那是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的。您可以直接在外面挂牌“北京xxx公司上海办事处”。如果您打电话给工商局,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执照可以
    2023-08-13
    9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律师补充:法人分支机构,是指法人的组成部分。在法人主要活动地点以外的一定领域内,实现法人的全部或部分职能。分支机构通过它的领导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对法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并构成整个法人权利义务的一部分。但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是是一种非法人组织,是企业法人为了实现其职能在总部之外设立的机构,常见的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其特征如下:(1)法人分支机构是由法人为实现其
    2023-05-06
    40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作假谁负责任?
    一、签订劳动合同作假谁负责任?谁签合同作假,谁承担法律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谁主张劳动合同造假,谁就需要承担证明合同有假的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是一种很严肃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用人单位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通过取得相关证据,通过相关法律程序,通过劳动仲裁、通过法院诉讼等有效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造假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谁是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
    2024-01-19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面试公司不肯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的负责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1
      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也是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负责人也是属于公司的员工之一,所以还是要签订合同的,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签合同,出现纠纷很难维权。
    • 分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的话,总公司还用重新签订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分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发生变化和转移。因为分公司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所以只用签一次就可以了。
    • 负责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履行合同合法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
    • 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劳动合同和谁签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
      间接管控的形式是人员由总公司委派参与分公司的运作,但其薪酬支付由分公司承担,但有区别的是有些公司是劳动合同还是由总公司签署,一般是总公司为了确保其对该人员的管控,但也有分公司直接承担保险、公积金等并签署劳动合同的。这种间接管控的形式一般多见于参股分公司当中。 目前劳动法对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关键还是看公司自己的管理模式问题,建议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总公司沟通和申请,还是要结合公司实际来说的
    • 公司劳动合同不签要负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包括: 1、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双倍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 3、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五、未签订劳动合同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障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