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与改制企业重签劳动合同职工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03:43 133 人看过

改制后与企业重签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问:《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有一条:改制后的企业应吸纳企业95%以上的职工,一次性裁员不超过5%,人数在12人以内。在解释这条时说:裁员5%包括公司主动裁员和职工主动要求离开公司的。如果职工主动要求离开公司且不在5%以内的那部分人员,选择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时最高不能超过安置费的最高限额(即最高不能超过南京市上年工资的三倍)。用裁员5%来限制主动要求离开公司的职工自由选择高于安置费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符合国家文件精神?(注:我企业是注册在江苏省的一家单位)。请您帮助解答.

答:江苏省的规定是改制后继续留在企业,并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从改制前企业评估后净资产中,按照不高于《江苏省省级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调整劳动关系费用提留和国有净资产处置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标准提留职工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总额高于所在城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最高按3倍计提。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也可将提留的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以后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转作债权的,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即:对改制后继续留在企业,并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计提的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标准就是所在城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延伸阅读: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股东变更相关文章
  • 企业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合同
    核心内容:《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
    2023-06-21
    455人看过
  • 离职后工资待遇解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医疗期的时限及工资标准是什么?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
    2023-07-17
    77人看过
  • 企业工资制度与退休待遇
    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事工人工作,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评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5、特优津贴
    2023-07-02
    454人看过
  • 事业单位合同制度:解读劳动合同与编制合同的差异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是适用范围,政府干预的程度,工资制度,管理监督部门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聘用合同所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而劳动合同适用的范围则以实现经济效率的劳动关系中。另外,现在的聘用合同其实主要还是适用于编制和经费管理的。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一般情况下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这两者的适用范围不相同,政府干预的程度不相同,管理监督的相关部门也是不相同的,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相关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劳动合同的工资一般是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
    2023-07-18
    367人看过
  • 公司改制劳动合同重签么
    不一定需要重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搬迁员工不去需要赔偿嘛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
    2023-03-08
    46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制员工待遇和临时工待遇一样吗
    劳动合同制员工待和临时工待遇一样吗一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
    2023-04-16
    189人看过
  • 企业改制工伤待遇会变化吗?
    一、企业改制工伤待遇会变化吗是不会变化的,企业改制员工还是能享受原有工伤待遇的,改制后的企业应该全部继承接受以前员工的劳动关系,以及出现的遗留问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劳务关系人员工伤的时候工资待遇是不会变的,因为这个是工伤,所以不会影响什么待遇的,反之工伤的时候公司还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如果说公司不愿意提供工伤补偿的话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谁(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
    2023-06-16
    187人看过
  • 关于落实改制企业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提案
    关于全面落实改制企业伤残(大病)职工工伤待遇和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的提案第一提案人李滨生调查显示,随着省、市、县属企业改制接近尾声,一些潜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如何解决好改制企业伤残(大病)职工的后续治疗和生活保障问题在湖南等地反响强烈。大部分伤残(大病)职工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不了低保,直接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当前低保政策规定,按家庭人平收入实行补差救助。但伤残职工上班的本来收入不高,改制中置换身份买断的,安置补偿费也很低,再就业几乎没有希望,实际上,在扣除沉重的伤残后续治疗费和小孩教育开支后,家庭收入已所剩无几,生活难以为继,而按现行低保规定,又进不了低保。从深层次分析,行业高风险和改制快速推进,直接导致伤残职工特别是置换身份的5-10级伤残职工和大病(重症)职工以及年龄偏大职工生活困难。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高危行业,安全事故防不胜防,一些职工在井下作业致伤致残后,家庭因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而陷入
    2023-06-07
    315人看过
  •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与编制是否有关
    一、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与编制是否有关要知道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其待遇是单位决定的,和编制其实没有直接关联。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023-04-29
    422人看过
  •  工资发放机制:企业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
    根据给出的素材,可以得知如果劳动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处于待岗状态,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劳动者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并且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因此,用人单位应该遵守相关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情况:如果劳动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处于待岗状态,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二、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根 据 素 材 , 企 业 应 如 何 支 付 劳 动 者 在 待 岗 期 间 的 工 资 ?在待岗期间,企业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若非
    2023-10-08
    391人看过
  • 职工遇到企业改制怎么办?
    一、职工遇到企业改制怎么办?(一)员工身份置换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铁饭碗”变成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实现企业员工身份置换,是企业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是实现劳动力自由流
    2023-04-24
    139人看过
  • 职工工亡待遇的法律法规解读
    职工工亡待遇标准计算方法如下:支持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单位职工工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23-07-03
    252人看过
  • 企业职工与灵活就业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和企业退休工资是有一定区别的,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或金额通常会低于企业职工,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低于企业职工,虽然差额不一定很明显,但通常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还是会高于灵活就业人员。二、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退休待遇区别?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保没有区别,只不过因为灵活就业缴纳人员缴纳的身份不同,所以养老金计算方式和医保的报销比例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两者仍然有三个地方不一样,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只需要缴纳两险相,对于职工来说少了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三、社保交满后还要去办理什么手续吗?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缴满15年,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3-06-20
    317人看过
  •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
    2023-06-21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是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第三步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更多>

    #公司股东变更
    相关咨询
    • 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否参与改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企业改制分流时,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体企业参加改制。 已经下岗进入再就业中心的职工以及出中心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可以一并参加辅业改制,进入辅业改制企业的,有关劳动关系处理与其他职工一样按照劳动部21号文件规定执行;也可以不参加改制,由原主体企业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下岗职工管理的办法执行。对协议未到期的,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协议。
    •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应享受什么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或者依据是什么。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企业改制工伤职工如何安排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
      单位破搜索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 1、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国企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有什么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您的问题描述并不详细。劳动者能否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得到经济补偿需要考虑,解除是在什么情形下发生的。一、如果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过错的情况下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如果是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三、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在协商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只有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 企业改制下下岗职工怎样劳动合同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原企业变更为改制后的新企业,但新老企业实际为一个民事法律主体;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部分进行改制,改制后原企业仍然存在,进行改制的部分重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即新老企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