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把搞伤的.已经报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0:11:03 310 人看过

同事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不可以向同事索赔精神损失费。

一、南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怎么办

单位代为变更

市民想要变更医保定点医院,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不过变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变更,一种是个人变更。如果是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的,把本人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负责社保的同事,同事汇总员工变更信息后再登录官网,并由单位负责的同事在网上进行变更即可。

个人自行变更

如果是参保本人自己缴费的医保,想要变更,就需要拿身份证、社保卡到缴费的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次日到新医院就可以就诊。地址位于南宁市葛村路10号。

二、伤残鉴定等级越高越严重吗

伤残等级共分为十级,一级最为严重。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三、民法典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如何赔偿

第三人侵权引发的工伤事故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因为工作中的各种纠纷由第三人造成的身体伤害,这里说的第三人主要可能有客户、同事、服务商等;员工的工作地是雇用单位以外的其他地点的,比如在超市工作的促销人员,由于实际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所引起的工伤事故。因为第三人侵权的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法律规定的救济渠道主要有:一是已经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分别承担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没有给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的法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此外,受害人还可以主张得到民事侵权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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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4日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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