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的性质以及法律适用具体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19:32:12 191 人看过

劳动诉讼的性质是复合之诉,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

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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