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其他与争议实际有关的地点,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予以答复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的规定外,约定的履行地点为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以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点;交付房地产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物,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立即解决合同的行为。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得因当事人提出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而变更管辖权,但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二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有异议,并对答辩书的内容作出答复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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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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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怎么规定管辖权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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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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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2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有时对管辖权作出错误判断而受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甚至有少数法院出于地方保护考虑争管辖、抢管辖。为了使案件当事人有机会向人民法院表达其对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使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得到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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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8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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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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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有什么法律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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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01根据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新旧民诉法都要求在答辩状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对比一下,新旧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都是一样的,没有变化。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