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征收家庭内部怎么分配,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4:40:12 80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征收家庭内部怎么分配

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后,征地补偿款分配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1.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其土地不一户口上人员的增减而变化,除了整户消亡的情况之外;2.家庭承包的土地在利益分配上具有“独户性”,比如征地补偿,按户补偿到位,至于户内人员怎么分配一般可由自己做主;3.家庭承包的土地,其承包户对于土地的使用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进行土地流转的权利,但也有保证农地农用、不抛荒撂荒的义务。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哪些土地呢?1.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2.四荒地以及其他没有利用的集体土地;3.农村宅基地;4.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5.农村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比如学校用地等;6.农村机动地。在征地补偿上,其分配自然也是不一样的。1.征收家庭承包的土地,按照承包户的土地面积来进行补偿,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地区
    2023-06-02
    267人看过
  • 家庭内部土地承包权纠纷怎么处理
    1、农村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它既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承包土地的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自治组织之间,还可能发生在农民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事项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谈判,自行解决争议。调解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从中进行沟通、斡旋,使纠纷当事人自行达成解决纠纷的办法。2
    2023-03-03
    318人看过
  • 国家征收江边竹林地土地怎样补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国家征收江边竹林地土地怎样补偿国家对江边竹林土地进行征收的,征地补偿费由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
    2023-06-17
    62人看过
  • 家庭内部成员土地分配是否有效
    一、家庭内部成员土地分配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家庭内部分配协议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法定无效情形,都是有效协议。但要注意几点,第一,协议签订的主体。私房需要产权人签字,公房需要承租人与同住人签字。第二,协议约定的内容不能明显侵害其他权利人的利益。二、宅基地腾退家庭内部的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协议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约定就是有效的。房屋是婚后父亲和母亲建造的,应当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可以做任意处分,与儿子签署的协议,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约定,就是有效的。按照你的描述,协议应当属于赠与协议,如果没有经过公证,且没有做实际分割的情况下,财产所有权还没有转移,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如果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拆迁款已经分割完毕,那么不能撤销。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三、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土地承包纠
    2023-03-25
    123人看过
  • 南水北调征收土地怎么补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南水北调征收土地怎么补偿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的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
    2023-04-19
    235人看过
  • 家庭内部如何解决土地分配问题
    农村分家时土地要按人口分。农村分责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数分的。分家时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总的田地多少,然后按人口算分家后每户田地多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大多数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家庭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家庭赡养协议如何写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写: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的关系;3、赡养人的主要义务;4、赡养人提供赡养费等物质帮助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5、保护被赡养人财产的措施;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案;7、违约责任;8、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当在协议上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
    2023-07-07
    411人看过
  • 分割家庭承包土地的离婚规定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1、分割经营法。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仍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各自有承包经营土地能力,并且双方均要求对夫妻原承包经营的土地继续承包经营的,在不影响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考虑将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按份划出,由各自经营。2、代耕。代耕是基于亲戚、朋友、邻居等相互信任关系,承包方短时间地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为耕种的行为,无需签订书面合同。3、折价补偿法。一方无能力或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则应根据有利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原则,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确定给有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的另一方经营,而判令继续经营方给予放弃承包方相当价值的经济补偿。4、轮耕。在离婚案件中,有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承包土地不利于分割,可采取对夫妻共同享有的承包土地进行轮流耕种的方法。5、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和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征
    2023-07-03
    80人看过
  • 林地耕地征收土地时如何认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林地耕地征收土地时如何认定国家征收林地耕地时,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登记后就能获得征地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
    2023-06-16
    442人看过
  • 土地被相关部门合法征收,什么是合法征地
    一、土地被相关部门合法征收,什么是合法征地合法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合法征收土地需要满足土地征收行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按批文进行征收。征收的范围是: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2、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3、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4、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5、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二、征地需要满足哪些程序是合法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
    2023-06-16
    278人看过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3-04-14
    450人看过
  •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规定是什么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一、在实际分配时应注意区分如下几种情况: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
    2023-03-31
    177人看过
  • 房屋和土地征收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征收是指将政府将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法律依据不同;征收程序不同;补偿标准不同;执行程序不同;争议解决途径不同。4、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遵守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收决定、评估、补偿决定等主要程序。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遵守批准征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等主要程序。5、房屋征收和房屋征
    2023-06-15
    153人看过
  • 如何在家庭内部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
    (一)补偿款的发放原则。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但也存在例外情形。(二)出嫁女分配问题。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给予补偿款的,出嫁女应当获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时分配的土地面积的补偿款,在家庭获得土地补偿款后应分给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三)兄弟之间分配问题。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签订“生不养死不葬”协议的情况下,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父母的土地按照谁赡养谁耕种的原则,通俗的做法是按照谁种父母的地谁获得土地补
    2023-07-07
    490人看过
  • 出嫁女要土地征收款怎样诉讼,相关法律规定
    一、出嫁女要土地征收款怎样诉讼出嫁女主张土地征补偿款的,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明,土地征收文件等的材料。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
    2023-04-19
    5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家庭土地承包法的相关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咨询家庭内部土地分配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1
      首先一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家庭承包经营的户内如有人员死亡,那么其承包土地仍由其家庭其他成员经营,如果整户都去世(农村叫绝户)则所承包土归村集体另行分配;咨询家庭内部土地分配纠纷这件事情 其二:此处只看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权属,应与1980年一轮承包脱钩处理; 其三:土地的征地费用应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承包者所有; 其四:如果张三、张四在1998年前婚出,但在婚入村
    • 征地补偿家庭内部分配是怎么分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4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政府也为了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各个地方都是征地,拆迁,当然这也会面临着赔偿征地的款项,那么对于征地补偿家庭内部分配是怎么分的?其实内部怎么分还是要看家里是怎么协商的,一般只要有田的人都可以分到补偿款。
    • 土地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内部分隔土地确权时怎么确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第一次承包是我父亲签订的合同,在承包期间,我父亲过世,七个姐姐相继出嫁,各自成家,有的在丈夫家又分的承包地。土地一直有我耕种,缴税。在1993年在原基上我和村上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一直耕种至今。在此之间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在2007年周边土地开始征用,我七个姐姐要求我平分土地,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多次上家闹事,在村委会的调解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有我一次性付20000元从此不再发出异议。七个姐姐都在上面
    • 家庭承包土地征收款是否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
      如以家庭共同财产出资承包,应该把征收款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