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20:41:56 109 人看过

集体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

一、请一天假全勤奖还有吗

全勤奖属于用人单位自行发放的奖项,休假一天是否还有全勤奖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进行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二、集体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集体合同终止的条件:集体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其他。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三、办劳动手册需要什么

劳动手册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制定,但其制定、发布需符合法律规定。首先,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手册中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管理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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