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如下:
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第
(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
(一)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二)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工业用地到期后还要怎么办
工业用地到期后还需要继续使用的流程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布置直接影响到城市功能结构和城市形态。工业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重点安排好工业用地,综合考虑工业用地和居住、交通运输等各项用地之间的关系,使其各得其所是十分重要的。工业的布置方式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城市的空问布局。工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并产生客货运量,对城市的主要交通的流向、流量起决定影响。任何新工业的布置和原有工业的调整,都会带来城市交通运输的变动。
-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是否有收取?
472人看过
-
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168人看过
-
了解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
199人看过
-
购买政府土地使用权的方法有哪些?
144人看过
-
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政府会直接收回吗
2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281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哪些情形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
-
2022年土地使用权收回包括哪些情形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1、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哪些情形下回收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3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
-
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哪些情形的, 可以收回土地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
请问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规定的哪些情形?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3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情形有为公共利益需要使得土地的、旧城区改建调整土地的、使用期限届满的、停止划拨国有土地的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土地使用情况都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