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原承包户有优先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44:40 234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原承包户有优先权吗

原承包方是否有优先权,没有规定,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在同等的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的。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吗

农村的土地承包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里面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是农村土地的发包方,村民是承包方,十分清楚地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协议,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协议,也就是承包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原因收回。即使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也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但也确实有一些情况发包方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的,如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承包村长不承包土地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吗
    承包方长期不耕种土地,发包方一般无权收回土地。但如果其所承包地的是耕地,并且连续两年弃耕抛荒,发包方就可终止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并收回承包耕地,之后再进行统一安排。一、耕地能继承吗耕地不能继承。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承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看有失公平。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享有承包继承权,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二、发包方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发包方可享有的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
    2023-03-29
    47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可以过户吗
    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023-04-27
    322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何联系?
    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活动,才能使农户真正取得民事权利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放弃行使土地承包权而不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活动,则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里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实际上是由一个农民土地承包权或数个农民土地承包权之总和构成,其中由数个农民土地承包权之总和构成的农户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应属于数个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按份共有,即家庭承包属“人人有份,按户承包”。可见,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是由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构成。正确认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4-22
    394人看过
  •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吗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催告后仍未给付的,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可以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的关系是怎样的首先,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
    2023-03-30
    19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
    2023-03-07
    1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有继承权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
    2023-03-12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再次承包时谁有优先承包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流转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而且没有改变承包权,即还是原来的家庭承包,你说的这不是流转,要么根本就不是流转,要么土地性质不对,也不是流转
    • 土地承包优先权的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土地承包优先权,是指农村土地发包或流转时,法定或约定优先权人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四十七条,土地承包优先权胜诉案以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法对占地有哪些优先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及的优先权有两条: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
    • 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何优先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及的优先权有两条: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
    • 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的承包户是原土地承包人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