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有效期,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4:53:13 490 人看过

(一)合同生效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以外,合同一般是在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产生效力的起点。

(二)合同失效时间

1、首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可见,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

2、其次,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最后,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

因此,如果法律对合同效力期限没有特别规定,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但若法律既无特别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合同将永久性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不管合同的期限是否已经确定,若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虽然没有协商一致,但是法定情形出现后,也可以直接通知对方,对于此种法定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时候,合同就解决了。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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