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43:10 171 人看过

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了如下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大多数单位能自觉贯彻执行《条例》,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年休假制度执行中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安排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现提出如下意见:

1、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单位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除加班费外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如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原则上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5、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制度,各单位结合实际,从年初开始安排职工轮流休假,做好全年职工休假计划工作,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就地就近休假。单位作出计划之后,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单位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担负重大节日工作值守等一些性质特殊岗位,应当妥善处理好休假与工作关系,提前做好安排,分期错时实施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6、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年休假执行情况纳入统计年报制度,进行数据汇总与分析评估。年度执行情况应向政府作出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工作情况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按照属地原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7、建立健全年休假列入劳动合同制度,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要将年休假制度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必备内容,严格执行,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8、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考核制度,将年休假执行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单位,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条例》规定,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限时办理涉及年休假纠纷的案件。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力度,强力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能作用,监察、财政、法制、税务、工商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全面掌握带薪年休假政策规定与制度,积极合理安排休假,同时要发挥媒体与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休假相关文章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陕西省公路项目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交通厅关于《陕西省公路项目招商引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陕西省公路项目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省交通厅为了进一步扩大公路投资领域对外开放,加强公路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拓宽公路投资融资渠道,促进全省公路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提出公路项目招商引资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扩大公路项目招商引资范围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的在建、待建公路项目:(一)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二)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三)长度500米以上的四车道独立桥梁、隧道;(四)长度800米以上的二车道独立桥梁、隧道;(五)符合(一)、(二)、
    2023-06-08
    218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对2007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本人申报就业且养老保险按18%比例缴费的,财政按上年市社平工资60%的10%给予补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正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仍按《关于进一步扶持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大劳发(200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上述两类人员医疗保险按当地上年社平工资和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二、对列入省2003年公益性岗位计划、省2004年岗位开发计划的大龄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仍按大劳发(200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三、对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2023-06-10
    233人看过
  •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劳社发[2009]7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指导企业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假,依法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权利。二、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职工如经劳动、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2023-04-22
    376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已印发给你们,根据四个《暂行规定》,特制定陕西省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与国务院发布的四个规定一并从十月一日起实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改革的认识。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干部、群众学好文件,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按照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编写的《劳动制度改革问题解答》,对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人人明确认识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弄清有关政策,以保证劳动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加快各级劳动服务机构的组建工作。县(市、区)以上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按规定尽快把劳动服务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健全起来。按照相应的条件,选配熟悉业务、能够认真执行政策的干部,尽快开
    2023-06-09
    125人看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企业“六权”的实施意见[失效]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真正把“六权”放给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要把“六权”真正放到企业,省、地、市、县及各部门都不得改头换面、设卡截留。二、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除原则上不再招收固定工外,有权招收轮换工、临时工、季节工等,有权辞退、解雇工人,有权拒绝接收企业不需要的人员(国家统配人员除外)。三、企业职工工资与上交利税挂钩,依法纳税后,有权采用各种工资和奖励形式。四、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由厂长(经理)组阁,厂长(经理)有权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的任用、选聘。五、企业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拒绝各种乱摊派的费用。企业用自有资金安排的基建和技术改造,除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外,一律不再报省审批,属于基本建设应纳入规模的投资,分别列入地、市和省直部门自筹计划。企业有权把多余
    2023-06-09
    182人看过
  • 为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采取哪些措施
    一、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现状及原因带薪年休假在披上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后,似乎仍然是一个美丽的泡影,这项基本权利对于私营企业的员工来说仍然是“纸上的福利”。据人社部最近的一项调查称,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许多网友称,这个调查结果在意料之中,有的甚至认为50%的落实率比自己料想中的还要好。事实上,带薪休假法律上早有明文规定。《劳动法》于1995年就明确了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提出保障职工休假权利;2008年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也已做出明确规定。为啥带薪休假至今仍是“纸上的福利”?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私营企业自身性质决定的。私营企业是以逐利为目的,企业是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利润,企业员工吃紧,实行带薪休假,无疑会增加企业成本,这是私营企业无法承受之重。(二)私营企业员工处于弱势地位。私营企业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企业员工担心休假后自己的岗位被别的同事顶替,从而影
    2023-03-01
    155人看过
  •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定》,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现就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劳务输出作为新的产业做大做强1、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劳务输出是通过有序转移富余劳动力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的一种有效形式。扩大劳务输出,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劳务输出起步较早,在一些县(区)发展势头良好,已经成为当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总体来看,全省发展不够平衡,规模不大,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民来自务工方面的收入偏低。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劳务输出作为一个新的产业做大做强。2、劳务输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大规模进军东部、下力气开拓西部和海外、进一步巩固本省的思路,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素质,培育市场,强化服
    2023-06-09
    113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郑政[200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3号令)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二)按照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公开透明、依法运作的原则,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一企一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二、审批程序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资产清查的基础
    2023-06-09
    159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为了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现就我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凡属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由省国土资源厅依法审查后,受省政府委托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超过省政府权限,需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由省国土资源厅先行审查,报分管副省长审核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各级政府及国土
    2023-06-10
    494人看过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调整住房货币化分配有关政策1、关于调整公房出售价格根据房改规划和当前实际情况,对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的售房政策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标准为:自2003年1月1日起,芝罘区范围内房改成本价由10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1040元/平方米,房改市场价旧城改造区仍为2200元/平方米,其它区域为1277.40元/平方米;莱山区范围内房改成本价由9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980元/平方米,房改市场价中心区由1277.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1650元/平方米,其它区域仍为1277.40元/平方米;取消一次性付款折扣;其它售房政策仍按烟政发[2000]101号文件规定执行。2、关于调整租金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市中心区公房
    2023-04-22
    137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拓展省内国际地区航线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省文化、商贸等对外交往和旅游事业的发展,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出国(境)的国际(地区)航线数量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我省对外开放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我省已开通连接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德国、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14个城市的国际航线和香港的地区航线(具体见附件),为省内各界人士出国(境)提供了很大便利。为了进一步培育国际航空市场,加快拓展国际航线,增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的国际通达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对外开放的大局,今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凡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的人员,应优先选乘从西安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线,当目的地无直达国际地区航线时,可选择从其他城市中转。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及省级有关部门要配合相关航空公司加大航线促销力度,悉心培育国际市场客源,争取多开
    2023-06-08
    372人看过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拆迁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09〕19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加强拆迁安置管理,规范拆迁安置行为,更好地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市区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阳光、规范、公平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拆迁安置政策,加强对拆迁安置权力节点的有效监控,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拆迁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落实执行力,增强政府公信力。二、实施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京口区、润州区和南山风景区范围内所有拆迁安置项目。三、主要措施1.推行拆迁安置三公开一透明制度。即公开拆迁政策、公开操作结果、公开保障对象、透明帮扶缘由。(1)公开拆迁政策。拆迁实施单位应在项目、拆迁现场公示栏公示拆迁政策文件、拆迁批准文件及公告、拆迁工作流程、评估工作流
    2023-04-22
    167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原则同意省民政厅《关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县先实行,再逐步推开。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关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政厅(1999年4月2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待金按照社会平衡、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社会统筹,统一优待标准,统一组织实施。二、优待金统筹对象包括: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天津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
    津政发[2012]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完善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的全民保障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现就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其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2100元、2400元、2700元、3000元、3300元,共10个档次。市财政对应给予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
    2023-05-10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休假
    词条

    休假从汉代起就有,源于为了让朝中官员可每五天返家沐浴。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 2019年,人社部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明确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 更多>

    #休假
    相关咨询
    •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中的“累计工作年限”是什么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累计工作年限”应是指员工全部的工作年限,应该包含以前任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晋城市沁源县人民政府职工带薪休假多少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2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 陕西省婚假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婚假对于新婚夫妇而言是很重要,婚假的确定一般需要参考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那么陕西省婚假国家规定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如下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