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旅游不怕被坑了这些欺客宰客现象要入刑
据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测算,“五一”假日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1.47亿人次,同比增长9.3%,实现国内旅游收入871.6亿元,同比增长10.2%。同时,数据中心还预计全国旅游总收入将再创新高。
目前国内旅游热度猛增,但与之相对应的旅游市场乱象却层出不穷,尤其是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区,几乎每逢假期都会出现旅行社、景区、酒店等企业欺客宰客现象。
景区频现宰客现象,你怕吗?
2017年下半年到今年一季度,在云南丽江、黑龙江雪乡以及海南三亚,都曾出现过较为严重的欺客宰客现象,丽江某客栈老板的一句“蚊子是客栈养的宠物,打死一只赔偿一百块钱”成了该店欺客宰客的证据;而导游口中“九个月磨刀,三个月宰羊”成为了雪乡的负面代名词。种种恶性事件不仅让游客对于旅游景区感到深恶痛绝,对整个地区的印象也会急剧下滑。
而一些A级景区后续经营放松懈怠、忽视维护,导致景区品质频频出现问题。2015年到2017年,全国共有4家5A级景区被国家旅游局给予“严重警告”,3家5A景区被摘牌。其中包括我们熟悉的河北秦皇岛山海关景区、湖南长沙市橘子洲旅游区、重庆市南川区神龙峡景区,虽然橘子洲景区在2017年10月复牌,但对游客来说不佳的游览体验并不会就此消除。
“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等问题屡见不鲜,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还侵害了游客的权益。
广西桂林地区出现了“8元游桂林”的超低价团,参团游客投诉团餐只有腐乳配白饭。在购物方面,旅行团方面表示4个购物点均是“自愿消费”,但参团游客说,“导游虽然没有逼迫游客购物,但一进购物房间就关门,整个团的人都在里面,不到时间就不让出去。”
事件发酵后,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要对涉事旅行社和导游严肃处理。
除此之外,诸多景区的“照骗”问题也让游客倍感失望。4月30日,江西南昌某“海洋王国”开馆,票价为25元/人,活动宣传页面上印有刺豚、海星与七彩吊等海洋生物,游客纷纷慕名前往。到了现场,却发现只有几只小鱼缸,场地也是用海报围出的,与图片完全不符。
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的双重增长,也导致旅游市场在短时间内迅速扩盘,在旅游乱象恶意滋生的情况下,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刻不容缓。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文称,将在全国范围继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今年1月至3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以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至今年3月底,各地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
除了一些旅行社的不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全国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的不良现象也进行了整治和督导。
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强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导游商某某罚款2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4月16日,云南丽江金塔景区、大理大禧城文化旅游区两家3A景区被取消等级,曲靖陆良彩色沙林、楚雄彝人古镇等4家A级旅游景区被严重警告;
昆明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旅游委也在5月8日针对地安门西大街、北海北门周边旅游热点地区的旅游大巴乱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旅游团5个、旅游大巴7台,处罚违规旅游大巴1辆……
无论是行政处罚案件数还是罚没款项各地都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对净化各地旅游市场环境起到很大作用。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下一步将以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旅游科学年会上,未来旅游市场监管不是简单的罚款、摘牌这么简单,将推动旅游违法行为入刑,触犯刑法的严格按照刑事法律程序办理。
在旅游景区门票收费问题上,李金早表示要要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应该按照要求推进国有景区降价工作,甚至有些景区可以免费。非国有景区也要有所行动,不要搞不合理高价,圈地收门票已经不是未来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在旅游行业的占比越来越高,近期旅游互联网企业近阶段的乱象问题,李金早表示也将加强管理整治力度,杜绝企业打“小算盘小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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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旅游景区受伤,景区要担责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91、如果景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遭受人身损害,则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景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游客受伤,景区不需要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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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旅游景区内游客的争议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户外旅游景区与游客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地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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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组织加入景点出现违约,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全部旅游费赔偿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周某等人要求组团社承担违约责任是合理合法的,但所提出的赔偿全部旅游费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国家旅游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具体规定了对“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其中第8条第1项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赔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本案中,周某等人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赔遗漏景点门票款、交通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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