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式教育是否与未成年人的正常权益保护冲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0:22:35 397 人看过

一、法律对于家庭该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义务相关文章
  • 监护人是否可以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
    未成年人肯定是不可以当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是属于没有任何民事能力的人;一般作为监护人都必须要是成年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父母不健在,一般可以由其它亲属来当监护人。监护人只有自己的父母才可以担当,没有父母的可以由亲属来进行担当,未在年人是没有资格来当另一个未在年人的监护人,这也是属于不合法的,所以,监护人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被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
    2023-07-05
    477人看过
  • 未成年人的界定与教育
    未成年人的界定是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国宪法等有关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法律界限是十分明确的。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岁是成年的标志。故意伤害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的界定标准是是否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实行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2023-07-07
    130人看过
  • 学校有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义务
    受教育权在国际人权法上被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受到保护。《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教育,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教育法》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进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适合于其身心发展的适当方式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学前教育或者其他教育培训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侵犯受教育权的总体表现:具体来说,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
    2023-06-06
    437人看过
  • 婚姻与生育权利的冲突
    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罚款等法律处罚的。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2022未婚先孕会罚款吗?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
    2023-07-07
    399人看过
  • 我国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一)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以大篇的条文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给予保护。在《总则》的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特别是第三章学校保护这一块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
    2023-06-06
    419人看过
  • 未成年人在家庭暴力中的权益与保护
    1、找到能够庇护的亲人一般来说,父母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之后应该找到对爱护的亲人,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在亲人的劝说下,父母会对的态度好转很多。如果身边没有其他亲人,可以联系远方的亲人让他们过来保护。2、亲人之外的朋友,老师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更多的伤害,应该果断的选择离开自己的家,选择自己能够信任的老师,或者同学的家里,将遭到家庭暴力的事实告诉他们,当然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家庭暴力出现的更加猛烈。所以躲在朋友家里的时候,还是应该尽快联系自己的其他亲人。3、报警当自己遭受危险的时候,赶往附近的派出所可以及时避免进一步的危险。如果无法及时赶到派出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该及时报警,请警察介入,可以有效的保护自己不受伤害。4、联系媒体,曝光到网络。现在最有力量的方式,就是将自己的遭遇公之于众,让大家都知道,在亲人不在身边,警察不予立案的时候,可以考虑这点,但是这个必将造成和父母之间不可
    2023-07-16
    482人看过
  • 产假延长与晚育假是否冲突
    产假延长为与国际接轨,晚育假并未取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参照国际劳动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难产的,增加难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此次条例修订还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公众担忧:由于该条例未涉及对晚育产假的规定,多数网友质疑是否意味着取消晚育假期,“新条例产假增加力度有限,对于晚育女职工而言反而是缩减了假期。”有不少人这样认为。【权威解读】全国总工会起草修订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是从女职工劳动保护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标准,决定将产假增加至14周。对于晚育假期的规定并不属于劳动保护条例制定的范畴,应该由计划生育部门作出具体规定”丁大建介绍道,“在《意见稿》中不涉及晚育
    2023-05-04
    484人看过
  • 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
    (1)股东可能要求经营改变举债资金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2)股东可能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从而使偿债风险相应增大,致使原有债权的价值降低。一、房子抵押贷款有风险吗用房子抵押贷款是目前常见的贷款方式,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但任何经济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作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贷款最大的风险在于不能按时还款所造成的银行收房的风险。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必然会采取执行担保物来实现债权,而作为债务人来讲,这时可能面临自己及家人无家可归的风险。因此,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用房产抵押贷款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一些民间的贷款公司虽然放款比较快,但是利息相对较高,而且在催讨债务时手段相对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规定。其次,要
    2023-03-11
    447人看过
  • 怎样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权,不得体罚、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未成年人已经接受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能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
    2023-06-06
    311人看过
  • 兼职合同与正式合同冲突吗
    兼职合同与正式合同不冲突。但是全职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里是否允许兼职,通常需要依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内容来确定,若兼职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执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9条内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4-04-22
    294人看过
  • 解决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冲突的设想
    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的冲突,多为相关权利人行使知情权时未能把握合理的度,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而引起。这种侵害,轻则能削弱未成年人与亲人的亲密关系、麻痹他们的羞耻心、破坏他们的人际关系,重则能伤害他们的自尊心、打击他们的自信力,甚至导致未成年人与家长、老师的直接对立冲突并作出某些过激行为,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解决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所引发的冲突,笔者试提出如下设想:1、加强和完善隐私权立法,为解决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提供直接的法律保障。为此,笔者建议:(1)在未来《民法典》中,应直接将隐私权作为民事主体的具体人格权予以规定;(2)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单行法规,提高人们对信息等隐私权保护的意识;(3)通过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概念、内容及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2、不断借鉴和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丰富协调未成年人隐私
    2023-06-06
    298人看过
  • 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学校不得擅自开除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24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在总则中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突出了受教育权的保障。学校不得擅自开除未成年学生一些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年龄小,没有一技之长,过早进入社会后无法就业,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突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增加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草案对开除学生作出严格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
    2023-06-06
    70人看过
  • 未成年人之间如何应对争吵与冲突
    满16不满18周岁打架情节轻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不满16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法院怎么判年龄不到十六周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不赔偿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2023-07-08
    178人看过
  • 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媒体今日从江苏常熟法院获悉,该院和常熟市妇联联合对来自乡镇、社区的26名爱心观护员进行了聘任。常熟法院对抚养纠纷案件中未成年人开展爱心观护员制度已近四年。常熟法院张志强副院长对爱心观护员们深入基层开展爱心观护调查、填写调查评估报告付出的辛劳表示感谢,要求法官多下基层,加强与爱心观护员的沟通联系,共同为保障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努力。媒体了解到,爱心观护员制度作为常熟法院少年审判实践中探索的一项新机制,在保障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介绍,常熟法院自爱心观护员制度的创设,由法院、妇联联合聘任各乡镇、社区的妇联干部作为爱心观护员,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情况、抚养人的经济收入、个人品行等进行调查,并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以供法院审判时参考,实现对未成年权益最大保护。
    2023-06-06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抚养义务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受教育权益保护条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9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1、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首先是监护人负责。 2、如果监护人不能尽监护职责,可变更监护人。
    • 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教育保育的方法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3
      (1)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2)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正
    • 怎样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正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受教育权,不得体罚、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
    • 教师劳动合同法是否真正的保护了教师的权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6
      新《劳动合同法》当然有有关于教师的问题啦,比如考验高校用人机制访《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新的劳动合同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全社会特别是企业方面都在积极采取措施适应这一法律,但高校好像反应平淡,没有大的影响,这似乎并不正常。《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会对高校产生哪些影响?高校应该如何面对《劳动合同法》?在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高校要解决哪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专访
    • 生育权与生育费的冲突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0
      夫妻双方除共同享有生育权以外,彼此还是相对独立的自然人,尽管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夫妻双方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协调的,但由于权利最终表现的是利益性,夫妻的意志并不总是那么协商一致,于是生育权的冲突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 归纳出夫妻生育权冲突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要求生育,而另一方不同意。 2、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 3、妻子不顾丈夫反对,私自生下两人的孩子。 4、当夫妻合意怀孕后,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