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离婚反诉的必要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22:39 94 人看过

设置离婚反诉的必要性:

1.夫妻平等原则和诉权平等原则的权利基础为离婚案件中的反诉提供了内在依据。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提出离婚请求,被告也应可以就离婚提出反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夫妻平等原则。否则,如果对被告在离婚诉讼中的反诉进行限制,不仅有悖夫妻平等原则,对被告所享有的离婚自由也是一种桎梏。

2.离婚诉讼中的反诉有其独有的诉的利益。

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在离婚诉讼中,离婚诉讼的目的虽然主要在于解除婚姻关系,但又不仅在于此,而是关涉到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及损害赔偿等诸多问题。所以,原告方提起离婚之诉后,被告方也因为存在着诉的利益,也有提起相应反诉的权利,包括依自己的理由就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提出反请求等。

一、离婚反诉具有什么特点

离婚反诉具有的特点: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

二、离婚反诉的条件

离婚反诉的条件:

1.反诉的提起。一是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无法与本诉合并审理,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二是反诉应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2.反诉对象的特定性,也就是说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进口国反倾销的必要性
    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它们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适应国际间发展贸易关系的需要,对维护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对于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十二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者自用物品进出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出口经营者从事管制物项出口,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需要取得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
    2024-01-05
    488人看过
  • 离婚证据的证明必要性
    起诉离婚必须要证据。需要提供的证据包含以下几种:1、离婚诉状以及副本各一份;2、能够证明其与被告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4、夫妻关系破裂或者无破裂的证据;5、一方有过错相关的证据;6、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离婚是否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离婚诉讼由被告居住地,即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离婚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4、对被监禁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2023-07-05
    314人看过
  • 如何确定离婚的必要性
    有以下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应该准予离婚;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该准予离婚;3、配偶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该准予离婚;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该准予离婚;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应该准予离婚。一、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
    2023-07-08
    350人看过
  • 二婚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性?
    是的,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离婚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查婚姻登记档案;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婚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吗二婚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二婚,婚前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也可以不去公证,因为是否公证不会影响婚前财产的效力。因此二婚婚前财产是否公证,应当看双方的意思表示,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选择,公证不会影响婚前财产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
    2023-07-05
    165人看过
  • 估价假设条件的必要性
    我们的估价结果是现时公开市场重置价格,即该房地产于估价时点在公开市场可以实现的合理重置价格。我们基于以下假设得出估价结果:1、估价对象所使用的土地为原集体已批非农建设工业用地;2、建筑材料、人工成本费用等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3、所评估的重置(成新)价值是随行就市的公开价格,不考虑个别情况下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特殊情形。4、该房地产权益未附带抵押、担保、查封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他项权利及限制;5、于现场勘察之日,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状况与保持一致。拟定估价作业计划明确了估价的基本事项,就可以基本把握住整个估价任务。为了保证估价工作高效享、有秩序地展开,应预先拟定出合理的作业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初选估价方法或评估的技术路线,以便于以后的工作有目的地进行。2.确定投入人员。这是估价作业计划的关键内容。应根据评估任务量的大小、性质及难易程度确定,在确定时应充分考虑估价人员的专长。3
    2023-07-04
    334人看过
  • 设立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法律援助需要书面申请吗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公民可以采取书面(含纸质和电子文本)或者口头形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口头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申请人有特殊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由他人代为申请,具体内容如下:1、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2023-07-15
    65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公证的必要性
    一、反担保合同公证的必要性《反担保合同》的公证是在被担保方不能很好地履行义务时,势必给担保方造成损失,此时执行《反担保合同》,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最大限度地为担保方降低了损失;同时,也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也很好地约束了债务人,使包含有被担保人、担保人、债权人的担保业进入一个有序的、良性循环的状态。二、反担保是只有担保人才能请求吗是的,反担保一般由担保人向债务人提出由第三人进行担保。因此,反担保被称之为,担保的担保!所以反担保是只有担保人才能请求。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2023-06-08
    251人看过
  • 性无能真的有必要离婚吗
    性无能是能依法定程序离婚的,但性无能在起诉离婚中不能作为法院判离的依据。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单只以对方性无能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不一定能被判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有其他法定事由。性无能结果无效婚姻吗?一方有生理障碍并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并没有将患什么病的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对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如果患病一方在登记结婚前没有如实相告另一方,婚后另一方知道了,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患有重大疾病而与他人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2023-07-28
    438人看过
  • 离婚证和协议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
    没有办离婚证离婚协议是无法确定为有效的。双方就离婚签订的相关协议本质上属于财产分割协议,是具有有效条件的协议。协议不是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后拒绝办理离婚协议或无法向法院调解离婚,另一方要求违约方履行离婚协议,并起诉法院判断违约方与民政机关合作办理离婚协议手续,法院根据离婚协议的自由原则不会作出上述判决,因此无法确定有效。离婚协议书上房子给孩子但未过户有没有效力离婚协议书上房子给孩子但未过户有效。但是最好不要在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孩子,夫妻间的财产,还是夫妻之间进行分配。如果非得把房子给孩子,双方才能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最好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然后再去办离婚手续。还有就是,能过户的尽早去办理过户。因很多房屋存在贷款,或者过户需要一些条件,都要事先询问清楚,以防无法及时过户,事后一方反悔的情况。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的类型有哪些1、一方
    2023-07-04
    362人看过
  • 我国设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
    从宏观的角度看,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有助于程序正义的实现,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进步。因而,我们有必要引进该制度。(一)与实体法相协调的需要固有必要共同诉讼是以实体法上的共同请求权为基础的,而类似必要共同诉讼除此之外还具有单独请求权,尽管实务界中将共有财产案件视为必要共同诉讼,然而这仅仅是针对共同共有而言的,具体到按份共有,共有人可以单独主张其份额,在这种共同共有关系中,各个共同人享有单独的实体法上的处分权,在这一点上,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则大有不同。因而,类似必要共同诉讼人享有实体法上的单独请求权。(二)维护当事人的处分权共同诉讼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起诉、采取何种方式起诉,但我国法院对某些本来可以分开审理也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均视为应当合并审理。法院利用自己的职权强制追加当事人,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干预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利,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是职权主义的表现
    2023-06-11
    226人看过
  • 设立异议登记的必要性
    房屋权属登记
    1.异议登记与公示公信制度相伴而行,能更好地协调登记权利人、事实权利人及交易第三人之间的利益,有利于缓和物权变动中公示公信原则对第三人保护的绝对性,弥补对真实权利人保护的漏洞。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在不动产物权中表现为登记记载的状态与现实状况不符时,则登记有误。此时,事实权利人可以采取更正登记的方式彻底消除原来登记所具有的公信力,以更正后的登记确立新的公信力。然而,更正登记提出之时当事人双方往往对是否属于错误登记有争议,因而更正登记的最终实现通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更正登记做出之前,在法律上有无对原权利人和与错误登记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保护的方法,正是异议登记制度所要考虑的问题。2.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日益活跃,房产权属关系日趋复杂,公民财产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机构颁发的房产证错误、侵害其房屋权益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急需设置一种新的行政救济制
    2023-06-08
    108人看过
  • 公司开设公户的必要性?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但是对公结算账户的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注册公司不开公户可以吗一、注册公司不开公户可以吗1、注册公司不开公户不可以。公司必须开设对公账户。此账户在税务局备案,之后交的税款都是从对公账户里扣除,而且还有时间限定,在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1-3个月左右没有开设基本户的,就会被监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第十七条人民法院指定的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家暴离婚的必要性和方式
    家暴离婚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提出家暴离婚时要准备证据,证明家暴存在:1、家暴实施时,如果被侵害方报警,那么警方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被侵害方受到侵害后,到医院就医的,那么医院的病志和主治医生,可以作为证据。3,当事人的邻居的证言证词。4,任何了解情况的人。被家暴了怎么处理被家暴了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
    2023-07-05
    58人看过
  • 离婚:儿子不满一岁女方起诉的必要性
    儿子不满一岁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女方起诉离婚男方需要赔偿吗女方起诉离婚,因男方有下列过错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女方与他人重婚的。重婚指在前一婚姻未解除时,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行为;2
    2023-07-08
    13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设置的必要性的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28
      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设置的必要性   一项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可能都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条件。特别是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不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其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为保证专利的质量,纠正专利局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以纠正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
    • 离婚案件反诉必须出庭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
      离婚案件不存在反诉。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即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三个诉。正常的案件都是一个诉。如果原告在起诉状只提出一个请求,法院也会主动询问、调查并处理另外两个纠纷。除非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不处理其他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请求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可以直接在答辩状中提出来,无需提出反诉。即使提出反诉,抚养也不会立案受理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
    • 离婚诉讼地点怎么设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相应的离婚地点,起诉离婚地点确定的相关规定: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相应的离婚地点,起诉离婚地点确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
    • 徐州马山村拆迁安置的必要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非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 反诉离婚还有必要承担分割财产的费用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7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