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57:36 332 人看过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第四条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决定,并书面批复申请单位。因情况特殊需延长审查期限的,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可以设定有效期。有效期可以依据企业的申请设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

批复有效期限届满,企业需要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再次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除应按本办法第五条

规定递交申请材料外,还应递交企业按原批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复应当载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名称、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及起始日期、批复的期限、执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等。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复在企业内公示,严格按批复要求执行,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本市过去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何报批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时如何报批。分为两种情况: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作制等其他作息方式的中央直属企业,由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非正常工作制、综合工时制等其他作息措施的审批办法,由各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自治区、直辖市并报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执行其他作息措施。
    2023-05-07
    135人看过
  • 实施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范围,应严格按劳动部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执行。(二)企业不论采用何种工作方式,都应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其他工作、休息办法的企业,应向其主管部门写出报告,中央直属企业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劳动保障部批准;省属企业经省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市、地属及其以下企业,经市地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写出报告,报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详见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1995年1月10鲁劳发[1995]6号)]
    2023-04-22
    441人看过
  • 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一)企业(不含中央直属企业)符合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条件,须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按下列办法报批:1、省属企业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2、在省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无主管部门企业,直接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3、其他企业由市、地、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二)企业实行《办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节日按加班处理。(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按《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审批,同时要指导企业做好实施工作,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详见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1995年1月17日川劳计[1995]2号)]
    2023-04-22
    68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交通银行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复
    中国交通银行:你行《关于交通银行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交银〔2000〕3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行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管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员(正副职);经常外出执行稽核和监察任务的行员;在市场营销和外勤业务职位上工作的行员。2.在电子通讯、电子汇兑联行业务、外汇资金交易岗位上工作的行员。3.从事外事服务、后勤工作的行员和专职从事保卫、值班的工作人员。(二)营业网点的临柜人员、信用卡授权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
    2023-04-22
    26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交通银行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复函
    中国交通银行:你行《关于交通银行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交银〔2000〕3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行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管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员(正副职);经常外出执行稽核和监察任务的行员;在市场营销和外勤业务职位上工作的行员。2.在电子通讯、电子汇兑联行业务、外汇资金交易岗位上工作的行员。3.从事外事服务、后勤工作的行员和专职从事保卫、值班的工作人员。(二)营业网点的临柜人员、信用卡授权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
    2023-04-26
    256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
    2023-04-22
    471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如何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1.本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企业范围,除按照劳动部503号文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行业外,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商业、饮食服务等无法实行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行业可参照执行。2.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企业,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安排职工上班,以保证人民群众生活正常进行,职工的法定假期可安排轮休、补休或按加班处理。.企业因
    • 实行综合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2
      用人单位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在取得本单位工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理由;(2)用人单位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情况;(3)申报岗位及职工人数;(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要说明以周、月、季
    • 实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实行特殊工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政务公开”下列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服务指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