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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办法第13条有什么规定定?

2022-09-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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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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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可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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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关于综合计时制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的平均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中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其他。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即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对于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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