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如何进行费用结算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0%。
3、生育并发症
参保职工自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4、计划生育手术
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规定享受待遇。
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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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结算生育保险费用?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期间的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基金支付。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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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生育险产检怎么用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5)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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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缴费多久最合适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60号令)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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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生育保险医疗费怎么结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6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要做到刷卡即时结算: 首先,要将工伤、生育保险发生费用分类。 一是医疗费用,这类费用原本采用单位或个人先行垫付,事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办法。 二是非医疗费用,包括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死亡待遇以及生育津贴等。这类费用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后支付给个人,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 其次,工伤、生育费用实行二次结算,凡符合工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