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问题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0:53:56 362 人看过

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经济补偿金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目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

对此国家目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工的是,如果员工希望一次性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则其个税交纳的可能较多,如果分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则个税交纳的相对较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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