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承租人的赔偿请求是否构成房屋租赁纠纷的反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25:49 131 人看过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不属于反诉,次承租人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进行赔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

房屋租赁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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