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收购和连续收购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02:47 277 人看过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有何区别

原始取得不是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图,而是直接基于法律

第二是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图取得物权

(2)内容不同。民事主体将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者劳动成果合并,形成一种新的财产形态。如果事实上不可能或不合理地恢复原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认新财产的所有权

继承取得:转让继承取得、设定继承取得、特定继承取得和广义继承取得。在民事案件中,所有权人通过与他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等方式设定其他物权;在行政案件中,由主管机关设定土地使用权等其他物权,销售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将财产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接受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买受人取得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赠与与互惠:赠与人自愿无偿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受赠人,一方用另一方的财产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也可能导致所有权的转移

继承: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接受遗赠:自然人、集体组织或国家作为受赠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确定的合法有效的遗赠指定取得遗产财产

其他法律原因:由于其他法律原因,也可以取得或者形成财产所有权。例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资企业形成合法的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对原取得或继取得的认定应以物权取得的具体原因为依据。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直接取得的物权可以认定为原始取得,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物权属于连续取得,而具体情况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是善意取得

是否需要使用原商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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