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协议标准称为竞争限制协议,其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况: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争限制协议的企业方面,应该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者,也就是说必须存在商业秘密,这是实施竞争限制的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同时,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争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协议无效的可能性很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争限制者限制使用者高级管理者、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因此,竞争限制适用的主体不是任何员工。使用者与普通员工约定竞争限制条款时,主体失误无效。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超出部分应认定为无效。第三,如果不向劳动者补偿,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签订竞争限制协议,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使用者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协议对工人无效。
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一方主体应当是企业,另一方为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2、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超过两年;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不给劳动者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哪些原因会导致竞业协议失效?
38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76人看过
-
竞业补偿协议有效吗,竞业补偿协议书效力如何,竞业
242人看过
-
无效协议的原因
418人看过
-
离职的原因对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影响
19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协议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483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协议无效有哪些方面的原因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301、民事主体不合格导致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都会导致协议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公证是否成立还需通过法院审判。
-
竞业补偿协议有效吗,竞业补偿协议书效力如何,竞业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8无补偿的竞业协议无效。劳动者可以遵守竞业限制条款,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
-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后的法律效力怎样认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8竞业限制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效: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应当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有商业秘密,这是实施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而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符合协议签订的主要条件,协议很可能无效。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超出部分应视为无效。三、用人单位不给予劳动者补偿,要求劳动者签订竞
-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竞业限制协议的生效条件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6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内容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故其生效也应当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确定
-
竞业协议能否有效,怎样处理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2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