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5:13:51 226 人看过

债权人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利益。在金融领域,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改善金融执法环境、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等是债权人的保全措施。

债权人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金融领域,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改善金融执法环境,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等都是债权人的保全措施。

债权保全策略

债权保全策略是指债权人为保障自身权益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面对债务人可能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保全策略可以帮助债权人保护其利益。具体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财产、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债权保全策略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能够及时、有效地追回债权,并防止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手段逃避债务责任。债权保全策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实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

债权人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在金融领域,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改善金融执法环境,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等都是债权人的保全措施。债权保全策略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能够及时、有效地追回债权,并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债权人可以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财产、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策略,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保全相关文章
  •  保障债权的措施:财产保全方法有哪些?
    查封、扣押和冻结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三种保全措施,查封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并在当场加贴封条或进行异地封存,扣押是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冻结是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查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并在当场加贴封条或进行异地封存。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3、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
    2023-09-04
    229人看过
  • 债务保全作假的应对措施
    由于利害关系不能立即申请保全,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保护措施。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没有提供担保的是不予受理的。申请法院受理之后,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债务保全如何执行1、第三人债权能否保全?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三人的债权依法保全。2、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如
    2023-07-01
    150人看过
  • 保全措施对债权的优先受偿影响吗?
    保全在先的债权不能优先受偿,只有抵押权和质押权才可以优先受偿。一、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优先受偿权的特点为: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保全措施对债权的优先受偿影响吗?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
    2023-12-02
    85人看过
  • 金融债权风险保全措施包括了哪些
    一、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而金融作用的发挥则首先要保障金融的安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这就包括防范金融债权风险。二、改善金融执法环境打造适应本地区经济市场化的宏观环境,指导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为企业改革提供一条健康合法的思路。加强执法力度,对债务人进行约束,确保已生效的裁决强制执行,将企业逃废债行为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建议立法机关将上述企业逃废债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领域,增加“侵害金融债权罪”,把制裁处罚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认定标准和刑罚方式在法律条文中加以细化和量化,以加大保护金融债权的力度。三、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近年来,许多企业的信用观念淡薄,只有在社会上建立起良好的信用环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金融债权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
    2023-06-11
    425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哪申请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4-04-29
    299人看过
  • 代位权和保全被告的债权的措施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保全是指债务人不积极行使权利或为其他行为,从而导致他的财产不正当地减少而危害到债权的实现,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的行为行使权利。那么代位权和保全被告的债权的措施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
    2023-06-01
    238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申请房产保全,法院财产保全的措施
    一、债权人如何申请房产保全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提供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二、法院财产保全的措施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
    2023-06-17
    351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能否确保优先受偿的债权?
    能优先受偿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并在判决生效前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无财产担保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吗?无财产担保债权不可以优先受偿。无担保的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2023-07-11
    233人看过
  • 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全合同债权
    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保全合同债权合同债权的保全措施分别有:1.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2.撤销权,即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023-12-22
    229人看过
  • 债权财产保全措施的内容及操作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当事人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的权利以及保障合同的尽快履行,如果遇到损害债权实现的情形,合同当事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债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一)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实践中,债权人应当通过税务部门、房产土地部门、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同时,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包括权利资产)或不动产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人的损害,有效避免保全不当引发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物、留置物,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债务人的财产不得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
    2023-07-11
    90人看过
  • 债权保全的风险一般有哪些防范措施
    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二、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
    2023-05-02
    99人看过
  • 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能优先受偿吗
    是的,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在目前司法操作中,有财产保全的债权等同于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可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司法实践的作法一致,但目前并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优先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受偿,故还存在制度规定的缺陷,应当予以弥补。一、诉讼保全的时效是多久,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是什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
    2023-03-26
    289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财产保全有什么措施
    一、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
    2023-03-02
    463人看过
  • 股权投资有什么保全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股权的查封和冻结的措施规定如下:51条: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52条: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53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
    2023-03-21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保全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出现风险时,依法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和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或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债权人不能实现债权。... 更多>

    #债权保全
    相关咨询
    • 如何采取措施保全到期债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5-01-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程序已经明确规定。这里所指的到期债权,并没有明确排除已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因此,只要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都应按照上述规定程序进行,并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若第三人在15天内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应予中止。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
    • 哪些措施能对债权进行保全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 保全债权的有效措施有哪几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司法实践当中不仅有财产保全、诉讼保全,还有债权保全。债权保全又叫做债的保全,这是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措施。那么在债权保全当中具体有哪些措施呢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 对债权进行保全的措施有几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 保护自身债权的措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17
      当债务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就有义务履行债务,其全部财产也成为了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在民法上被称为“责任财产”。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代位权,即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另一种是撤销权,即如果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