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现场电工干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02:50:05 366 人看过

(一)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临电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及有关文明工地的要求,布置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二)做好施工现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机械设备的安全用电保护及线路架设工作。

(三)编制电器材料使用计划,跟踪材料进场和验收,不合格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四)对班组用电设备进场进行验收并做记录,等等。

一、施工土建包括哪些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一)工程范围。

(二)建设工期。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四)工程质量。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八)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九)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十一)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二、什么是建筑施工合同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指建设单位将除主体部分的工程交由其他具有施工资质的进行施工,双方商定好权利义务之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根据签订的合同,承包单位要完成建设单位的要求,建设单位要按照签订的给付对应的价款。该合同中,会约定质量工程、工期等等,最后验收的时候会按照合同进行评定。和所有的合同一样,该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什么措施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比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种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建设单位应当想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采取措施加以保护。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度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2023-04-07
    363人看过
  •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应采用什么样的导线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除配电母线以外均应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其中架空线路中的保护零线应采用具有绿/黄双色标志的绝缘导线;而电缆线路应采用具有绿/黄双色芯线的电缆,以与相线和工作零线相区别,因此,电缆干线和支干线均应为五芯电缆。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禁用裸导线,主要是适应施工作业实际,减少直接接触触电因素,而保护零线要求采用具有绿/黄双色标志的绝缘导线,则是适应临时用电工程的TN—S接零保护系统需要,防止与相线和工作零线相混淆,同时也符合国际标准规定。
    2023-04-24
    296人看过
  • 施工现场多少岁不能施工作业
    一、施工现场多少岁不能施工作业劳动法规定禁止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未规定最高年龄限制,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施工定期检查制度(一)施工单位自检制度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
    2021-08-27
    360人看过
  • 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是什么责任要承担?
    一、施工监护人的责任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2、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5、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6、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7、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8、现场监护人员应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
    2023-04-27
    374人看过
  • 施工现场工人受伤谁负责
    如果对方受到伤害,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误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帮助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参加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金。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无关。2。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误伤工人,工人被认定为工伤。员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员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劳动者误伤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因操作不当造成伤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意外伤害劳动者的,明知是职务行为,劳动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再享受其他补偿。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过错进行处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和
    2023-05-07
    343人看过
  •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五、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六、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十、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2023-06-06
    233人看过
  • 施工现场防疫要求
    施工现场防疫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2、帮工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3、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及绷带、颈托、单价等急救器材;4、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是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5、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施工现场违规怎么处理?违法施工单位,除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外,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责令
    2023-07-21
    451人看过
  • 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是指什么
    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和无知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及人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工作、建设的场所,包括陆地,海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够进行施工工作的地域。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是1、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碧险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
    2023-06-20
    234人看过
  • 施工现场高处坠落是指什么
    在工程施工的高空中,物品偶有坠落确实是一个普遍存在且备受关注的问题,这种情况被我们统称为“工地高空坠物”。这类事件中的违规抛掷行为显然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无论是故意抑或是无意实施的高空抛物行为,均应视为侵权行为,违法者必须为自身的行为负责。如若无法查清具体的侵权之人,除非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未曾参与侵权活动,否则可能有过失的建筑使用者都需为此承担补偿责任。另外,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附带搁置物、悬挂物的意外脱离、坠落亦可导致他人的损害,而当所有人、管理者或用户无法自证无过错时,也就意味着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当所有人、管理者或用户进行了赔偿之后,如果还有其他责任人的存在,则有权向这些责任人进行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
    2024-08-10
    377人看过
  •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良好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题。首先,一定要熟悉施工图纸,强化施工工序。路桥工程包括了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等许多单位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较多,在路桥施工中,一定要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全面熟悉施工设计图,分析每个单位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对每一道施工工序进行优化,然后按施工管理层次逐级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一定要对施工资源,如施工材料、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进行考虑,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并且通过相关的网络图进行表示,由线及点,保证每道工序的可控性。其次,强化技术储备。技术储备的内容主要包括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技术交底、施工规范等。最后,建立并完善质检制度,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能够有效的运行。从技术角度而言,要想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只是严格控制施工工序还是不够的,一定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质检制度,利用科学、合理的质检
    2023-06-20
    392人看过
  •  施工现场工程结算单据的规范是什么?
    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依据本身以及它们作为前提、必要条件和基础的地位。如果依据不对,其他都谈不上。《工程价款暂行办法》在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第十一条中规定了结算依据。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依据本身以及它们作为前提、必要条件和基础的地位。如果依据不对,其他都谈不上。《工程价款暂行办法》在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第十一条中规定了结算依据: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4、其它可以依据的材料。工程价款结算需要注意哪些规定?工程价款结算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成本、
    2023-11-12
    220人看过
  • 施工现场工伤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在施工现场受伤时如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1。按规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死亡)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初次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有关病历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和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2023-05-07
    354人看过
  • 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三防十要”内容“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十要”反事故措施:第一条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2.第二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3.第三条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4.第四条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
    2023-06-06
    209人看过
  • 施工现场死亡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法律知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确定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2)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申请表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地点,事故原因和伤害程度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填妥材料后受理,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将在一年内申请身份证明。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从人力
    2023-05-02
    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工地施工现场无法施工如何处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3
      1、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因承包人导致工程停工的,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达到合同解除条件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通常属于双方的免责条款,互不追究双方责任。
    • 施工临时停电现场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基建施工单位和临时用电单位,须向部水电管理办公室提出用电申请,写明使用电器设备的名称,容量、数量及使用时间,并与其签订临时供用电协议后方可用电。基建施工期间,按无指标超用电由部水电管理办公室收取电费。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部水电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向部水电管理办公室交付布电系统图后,方可正式供电。
    • 工地施工现场受伤赔偿怎么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在评残后即可领取,另外两项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领取。解除合同后领取后两项并无影响,因均是按照实际解约时社平工资标准计算。
    • 怎么写工地施工现场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果聘用的是临时工,可与之签订《雇佣合同》;如果聘用的是长期工(双方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应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 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打监理工程师是什么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构成轻伤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为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