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违法,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选择性执法,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关于它的定义有褒贬各异的两种版本:其一是指执法主体对不同的管辖客体,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的问题;其二是指国家根据情势变化,试图获得灵活性和实效性,而在执法上做出的调整。
选择性执法如何行使
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从本质上来说,选择性执法是种腐败行为。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依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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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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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执法可以起诉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4-04-21选择性执法可以起诉,选择性执法是违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法也有一个原则叫合理行政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作出同等的或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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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选择性执法的意义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0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行为对象的选择,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当犯罪分子既拐卖了妇女,又拐卖了儿童时,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针对其中的一种对象犯罪,则分别构成拐卖妇女罪和拐卖儿童罪。二是行为方式的选择,该类罪名包括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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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选择性罪的性或数罪并罚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31不是。无论选择性犯罪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的选择范围有多大,它实际上只是一种犯罪组成部分。只能根据犯罪处罚。根据《关于执行刑法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选择性犯罪定罪量刑的规定,定罪应当依照犯罪处罚,因为选择性犯罪是指犯罪组成的具体内容,反映了各种犯罪行为,可以概括使用,也可以分解使用。其定罪应以犯罪组成理论为基础。犯罪组成是确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它是指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确定某一特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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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选择性执法怎么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4-04-26交警选择性执法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觉得交警的执法有失公允,可以拿着处罚通知单去交警支队的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去交警支队的纪委监察室提出投诉就行了;2、也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进行投诉,三处地方得到的结果会有所不同,如果只是想取消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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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执法行政复议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6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审判有异议然后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它并不是无限期的,所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就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了,它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选择性执法行政复议申请可延长多久呢?《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