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中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23:50:21 104 人看过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对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

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确定工伤,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将在一年内申请承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伤鉴定申请表、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书等。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3、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劳动法中的聘用合同制度有哪些特点?
    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规定: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聘用合同最新范本什么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指聘用单位招聘或聘请全职和非在职的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例如,企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这种聘用合同怎么写?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
    2023-07-16
    427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如下: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4.标准依据不同。5.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
    2023-03-30
    292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中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
    一、工伤鉴定中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中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二、工
    2023-07-21
    23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就是否具备工伤康复资格、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律师补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
    2023-05-06
    289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包括哪些
    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包括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包括: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3.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4.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5.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1.职工发生工伤;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3.存在残疾;4.影响劳动能力。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要多久完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一般需要60天完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提出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
    2023-09-17
    126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哪些相关的问题
    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调整和医疗卫生专家库的建立工作,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二、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期和配置辅助器具以及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如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三、劳动能力鉴定时医疗专家组应提出鉴定、确认意见,填写《医疗专家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见附件2)。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
    2023-04-15
    38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新规定的亮点是什么
    为了给受伤员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受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应当告知申请人改正和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正的资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组织鉴定,并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伤情复杂且涉及多个医疗卫生专业,则可将做出劳动能力评估结论的时限延长30天,作为一个亮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调整现场考核时间,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不方便移动的受伤工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现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及时向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一、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意思劳动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二、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
    2023-04-12
    179人看过
  • 审计证据的鉴定有哪些特点
    1.来自经过审计人员实地检查、观察、复核、调查等的第一手审计证据比间接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信度要大;2.来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证据,其可信度要比来自薄弱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证据更为可靠;3.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较具可靠性,反之,注册会计师就须进一步审计;4.作为审计证据的原本文件比复印本、草本更为可信;5.越及时的证据越可靠,客观证据比主观证据可靠。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又称足够性。按照准则的定义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能足以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它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究竟需要多少审计证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和准备承担的风险。在很多情况下,量多质低的审计证据和量少质高的审计证据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同。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界限是:必须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去满足一位明智的人所可能提出的一切合理的疑问,也就是说,审计证
    2023-02-16
    126人看过
  • 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和要点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有: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构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4、缴纳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进行鉴定;7、出具《鉴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概念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简称为劳动鉴定制度。它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劳动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职工在工伤或疾病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都要通过医学检查对其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作出判定。劳动鉴定制度是合理确定工作保险待遇的基础,是正确审批职工因工、因病致残,完全或大部分
    2023-07-06
    220人看过
  • 汉中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受理地点在哪
    一、汉中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受理地点在哪汉中市民主街43号。二、汉中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三、汉中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材料1.汉中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就医资料四、汉中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
    2023-05-13
    183人看过
  • 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不同点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主要的区别为:1、确定的时间不同,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应立刻进行,而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而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3、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而伤残鉴定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而其它的伤残鉴定要看是人身伤害,还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的,伤残鉴定的地方和申请的伤残鉴定的机构都不一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
    2023-06-30
    470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4、标准依据不同。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
    2023-04-29
    419人看过
  •  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福州市工伤鉴定中心负责办理工伤鉴定,申请人需向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需按时地点参加鉴定,并按照医师的临床检查接受诊断报告及签字盖章。福州市工伤鉴定中心是负责办理工伤鉴定的机构,若要进行工伤鉴定,需向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需按照劳鉴委的要求,按时地点参加鉴定。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医院接受医师的临床检查,由医师作出诊断报告并由医师签字及医院盖章。 福州市工伤鉴定中心如何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然而,据媒体报道,福州市工伤鉴定中心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受伤者反映,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
    2023-08-30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中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5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断依据包括以下17个标准: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治疗后有以下情况之一:(1)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含3级)。(3)手足全肌瘫痪,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痪的中度运动障碍.1、长期严重呼吸困难.1、三心功能长期在三级以上。左室射血
    • 鉴定中的复核有哪些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4
      复核鉴定具有以下特点: 1、复核鉴定主体特殊。复核鉴定专指由国家级、省级司法鉴定委员会内设的各专业专家委员会进行的鉴定; 2、复核鉴定的性质是复核鉴定,原则上不接受初次鉴定,但由于受到技术、人员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得出鉴定结论时,可由国家级或省级鉴定委员会直接受理。复核鉴定是开放式的为公众服务的,既为司法机关、其他裁判机关、国家证明机关服务,也为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服务; 3、复核鉴定是一次独立
    • 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首先由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会要求申请人
    •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费用能报销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是由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详情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
    • 劳动能力有哪些鉴定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2、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