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迅速明确自己的权利,笔者在此整理这份《购房者权利清单》,供大家参考。每一项权利都可以在一个专题中讨论,但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作深入分析。1知情权。
(1)获取卖方相关信息的权利(营业执照和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等)。(二)有权要求出示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有关资料和许可证。(三)取得商品房规划设计信息的权利。(四)取得商品房建设有关信息的权利。(五)取得作为合同标的的商品房的质量、面积、环境等信息的权利。(六)取得商品房权利状况信息的权利。法律禁止取得商品房转让的权利。(八)商品房销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权利。
2。平等协商权。(1)核实缔约方的权利。
(2)检查右侧的销售条件。(三)依法取得销售权。
1)一个房间不能有两个人。
2)无退货销售。无销售包租或变相销售包租(未完工商品房)。
4)。
3。指消费者的权益,作为购房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房的开发商,选择购买哪套商品房,决定是否购买。在自主选择商品房时,有权进行比较、认定和选择。
4。指消费者的权益,作为购买者,他们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房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其中,公平谈判权包括:(1)谈判定价方法的权利。按套(单位)、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算。(2)定价方法的协商权。单价或总价。(三)确定价格结构的权利。
5。购房人有权要求与开发商就商品房销售的有关事项进行全面协商,并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完整、全面。
6。(1)有权要求在合同中对开发商的广告或宣传材料作出规定。
(2)有权要求按照不同的计价方式约定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按单位或者单位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当标明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按单位定价的预售房屋,应当附待售房屋平面图,并注明具体尺寸和误差范围。(3)按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当说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等级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合同应当约定内建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以及建筑面积不变时内建建筑面积和内建建筑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
(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合同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13项。
7。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向房地产部门备案。
8。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以订立合同为借口恶意谈判;(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三)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9。现实中,购房者往往以认购书和预定书的形式认购商品房,但认购书和预定书中的许多定金条款被“异化”,使得认购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10。变更合同的权利。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从其规定。因买受人的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或者开发商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合同,致使买受人违背真实意思的,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11。规划设计变更知情权。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应在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变更或设计单位批准设计变更后10天内通知买方。12。知情者,购房者可在15天内决定是否退房;不知情者,可无明确时限退房。13。(1)后履行抗辩:当事人对对方负有责任,有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当另一方的履行与合同不一致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承担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前拒绝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当另一方的履行与合同不一致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三)第一次履行抗辩权和依法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第一次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转移财产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为逃避债务而提取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的。14。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买受人。
15。买受人有权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对商品房进行检验。他们有权要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有关资料、实测面积资料,并有权按合同约定到现场对商品房进行检查。
16。有权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适用于住宅商品房)。
17。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18。请求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权利。
19。依法委托复验工程质量的权利。买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
20。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自己的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今年6月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合同可以解除的九种情形。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是因为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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