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是否算贪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8:50:59 293 人看过

公款吃喝算贪污。

一、贪污案及其立案标准?

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贪污罪犯罪构成?

贪污罪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公款吃喝怎么界定
    一、公款吃喝怎么界定1、公款吃喝界定:(1)交际性吃喝。这种吃喝一般无实质性内容,大都是以个人名义宴请,公款报销。比较突出的有:一些领导干部在集中学习、培训期间,轮流做东,相互宴请;一些地方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会议期间,一些参会人员相互宴请;(2)交易性吃喝。用公款宴请上级部门,用公款宴请管钱、管物、管项目的主管人员;(3)纯粹的吃喝。一些部门领导干部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时不时的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吃喝活动。违反规定。2、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公款吃喝是否算贪污1、公款吃喝算贪污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2023-08-11
    161人看过
  • 贪污公款豪赌
    朱晓春原系南通市运输管理处现金会计;朱晓鸣系朱晓春的哥哥,原系某银行运营部员工。朱晓鸣因沉溺于赌博,欠下大量赌债,无力归还。2003年下半年,朱晓鸣向朱晓春借款用于赌博及归还赌债,朱晓春开始用个人房屋质押贷款等办法筹款,后因朱晓鸣所欠赌债太大,朱晓春无力帮助朱晓鸣归还赌债。朱晓鸣遂授意弟弟朱晓春动用其所在单位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公款,用于自己赌博及归还赌债。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间,朱晓春采用现金支票提现不入账的方法,从本单位银行存款中直接支取或采用收入不入账等方法,侵吞单位公款1321万余元。朱晓春从上述款项中先后支付给朱晓鸣人民币600余万元,供其用于赌博及归还赌债。期间,朱晓春疯狂支出人民币630万余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投资饭店及其他个人高消费活动。为应对单位的审计与账目移交,朱晓春让朱晓鸣私刻三枚银行印章,用于其制作假的银行对账单。2006年7月25日,朱晓春获悉本单位将全
    2023-06-11
    99人看过
  •  私营公司老板是否涉及贪污公款?
    私营企业主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通常会被定罪为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将被定罪处罚。私营企业主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通常会被定罪为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 用 资 金
    2023-10-03
    122人看过
  • 贪污公款追诉时效怎么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的,而贪污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所以贪污罪最长的追诉时效是经过二十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贪污罪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
    2023-06-03
    330人看过
  • 贪污罪的数额是否包括贪污款项的利息
    贪污罪的数额一般不包括贪污款项的利息。贪污、挪用公款(包括银行库存款)后至案发前,被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是贪污、挪用公款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其贪污、挪用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但不作为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数额计算。贪污罪的数额是否包括贪污款项的利息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
    2022-06-27
    164人看过
  • 贪污公款用于公务开支贪污数额能否减去公务开支
    贪污公款用于公务开支的,贪污数额能不能减去用于公务开支的数额,是存在一定争议的,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支持不减去的主张。贪污公款后形成事实上的非法占有,将贪污款部分用于公务接待,并不影响贪污的事实。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2023-03-26
    331人看过
  • 追回贪污公款是否需要付利息?
    对于贪污公款的利息可以进行追讨,但是不算在相关的量刑计量上。贪污、挪用公款(包括银行库存款)后至案发前,被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是贪污、挪用公款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其贪污、挪用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但不作为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数额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员工贪污公款被辞退有补偿吗员工贪污公款被开除的没有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
    2023-07-06
    89人看过
  • 员工吃回扣怎么办算贪污还是职务侵占
    一、员工吃回扣怎么办算贪污还是职务侵占回扣在法律范畴并不被视为职务侵占罪之一。前者主要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归属于该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回扣中的部分资金实际上是属于购买方所有的,它是以回扣的形式返还给购买方,用以弥补商品价格中虚高的部分价值。《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职务犯罪什么时候请律师关于职务犯罪的辩护时间点选择上,我国法律中并未给予明确规定。根据法律惯例,
    2024-07-14
    409人看过
  •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
    2023-06-11
    140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潜逃还算贪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后潜逃是否可以转化为贪污罪挪用公款后潜逃可以转化为贪污罪。法律上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按贪污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去控制,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023-08-13
    186人看过
  • 合伙人私自取公款算贪污吗
    合伙人使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合伙企业的财产私自进行挪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
    2023-06-15
    153人看过
  • 私自秘密公款多少钱算贪污
    关于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的惩罚;情节严重至极者,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而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则可能会受到十年乃至终身监禁,外加罚款或没收所有财产的严厉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4-04-28
    461人看过
  • 公款吃喝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公款吃喝定罪标准具体如下:1.一般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2.若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款吃喝界定1.交际性吃喝。这种吃喝一般无实质性内容,大都是以个人名义宴请,公款报销。比较突出的有:一些领导干部在集中学习、培训期间,轮流做东,相互宴请;一些地方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会议期间,一些参会人员相互宴请;2.交易性吃喝。用公款宴请上级部门,用公款宴请管钱、管物、管项目的主管人员;3.纯粹的吃喝。一些部门领导干部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时不时的以各种名义组织公款吃喝活动。违反规定。公款吃喝构成的刑事犯罪公款吃喝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023-12-12
    102人看过
  • 侵占职工工资是否算贪污
    不算贪污,贪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私人公司人员,贪污企业和公司的钱,有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一、侵占和贪污的区别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既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_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
    2023-06-29
    21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公款吃喝伤亡是否属于工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属于工伤,此处的“醉酒”应作扩张性解释,即凡因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过量饮酒”造成的伤亡均不属于工伤,此条规定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反对当今社会所流行“公款吃喝”的不正当之风。不过作为受害者,如果职工是因为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对方纠缠被迫饮酒而伤亡的,可以按照人身侵权向相关责任人要求赔偿。
    • 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还是贪污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罪,应当按照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1。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相关账目等手段,使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中反映,且未归还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
    • 公款吃喝的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公款吃喝的认定如下:1、公款超标准吃喝;2、公款同城吃请;3、无公函的公款吃喝;4、公款接待陪餐人数超标;5、公款接待违规饮酒;6、违规以加班、误餐等名义公款吃喝;7、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8、其他违规公款吃喝。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 公司管理者是否贪污挪用公款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根据第383条: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
    • 侵占公款10万元算贪污污污罪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9
      不算是贪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所以,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