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和最长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23:58 177 人看过

一、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如下:

1.主体特殊。发包方是国家,一般由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来代表。承包方只能是企业。

2.合同的标的是企业的经营权。实行承包的企业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仍然属于国家,经营承包的也并非是承包企业本身,而是它的经营权。这一合同的标的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它表现在承包者使用生产资料、组织生产经营等经营活动各个方面。

3.合同主体之间关系的双重性。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既有行政隶属的上下级关系,又有合同的平等协商关系,二者有机的结合,使它不同于行政合同,也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

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最长期限

企业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如果承包的是耕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承包的是草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承包的是林地,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具体的承包期限由当事人自行在上述期限内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分类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分类如下:

1.按承包指标范围,可分为单项承包和综合承包。所谓单项承包,是就某一项指标进行承包,这是承包经营责任制刚刚试行时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已不多见。所谓综合承包,是就两项以上指标进行承包。这种形式综合性强,内容全面,有利于企业的全面发展。

2.按承包指标形式,可以分为实物指标承包和价值指标承包。实物指标承包,是用实物的计量单位或自然物质单位来计算指标的承包,其指标主要有新产品开发、产品产量、物质消耗、技术改造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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