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协议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5:11:03 309 人看过

签订劳务合同的,一般为非全日制用工、雇佣用工等工作岗位,劳务合同可以采用口头的方式。劳务合同需要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的条件下签订。劳务合同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如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基本劳务信息。

一、签劳务合同要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条件
    现在很多工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竞业禁止协议的生效条件?劳动者通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并不意味着竞业限制协议已经生效,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作为有条件生效的合同。这一条件是,当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单位和劳动者必须遵守竞业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不生效吗??一般而言,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为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
    2023-08-08
    355人看过
  • 没有签订劳务协议的劳务纠纷如何解决
    一、没有签订劳务协议的劳务纠纷如何解决没有签订劳务协议的劳务纠纷如下解决: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2.调解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和解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3.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
    2023-08-16
    354人看过
  • 劳务用工协议签订多长时间
    一、劳务用工协议签订多长时间劳务用工协议签订的时间一般是一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务合同期满不续签怎么办劳务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解决方式是公司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
    2023-06-05
    386人看过
  • 劳务外包员工签订什么协议
    一、劳务外包员工签订什么协议劳务外包员工应该和劳务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员工的社保、档案,属于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二、劳务外包的好处方便快捷解决以下问题:1、员工的录用及调档;2、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3、各类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出差错,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4、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劳务外包公司可提供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避风险,规范操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事管理的效率和核心竞争力。三、劳务合同对工作时间有限制吗劳务合同对工作时间没有限制。目前每天的劳动时间一般都不会超过八个小时,除此之外,都是各单位自行确定劳动时间,不能强迫劳动。但是,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有劳动时间限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
    2023-06-05
    46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后能再签讧劳务协议吗
    (一)不能。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能签订两个以上的劳动合同,不然,用人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一、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劳动关系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一)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二)合同目的不
    2023-06-26
    434人看过
  • 涉外劳务用工协议怎么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一、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
    2023-06-27
    2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者的培训协议和谁签订
    一、典型案例被诉人彭某2005年7月6日与某知名劳务派遣公司南京分公司签约,为期两年,外派到该跨国企业北京和上海的分公司;同年7月11日,也与该跨国企业签订培训协议。2007年6月30日,彭某与派遣公司劳动关系终止后,不愿意再与该跨国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该跨国企业于8月19日发出退工单和劳动手册,并于8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彭嘉支付违约金30余万元。9月6日,该跨国企业申请仲裁委仲裁。仲裁委认为,由于彭某是劳务派遣用工,用人单位不是该跨国企业,彭某与该跨国企业没有劳动关系,该跨国企业不能对彭某设立违约金的资格,对其的请求不予支持。二、本案件适用法律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能够和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三、案例点评涉及的是劳务派遣中培训协议的签订问题,这也是让许多HR很头疼的问题。与签订培训协议的主体是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
    2023-03-02
    391人看过
  • 什么条件退休工人不签劳务协议
    退休人员工作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但是要签订劳务合同。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返聘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应签订劳务合同。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退休工人丧葬费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
    2023-07-21
    377人看过
  •  学校与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实习是指在实践中学习,让学生了解所学知识在实践中中的应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学生应当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实习包括精工实习和公司实习。学校不强制学生去指定的单位实习,学生有权利自由选择。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实习一般包括大学里的学生的精工实习和公司里安排员工实习。 实习包括精工实习和员工实习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实习生应当是在校生或者已经毕业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实习是指学生在或者用人单位的指导下,在业务、技术、管理、服务等活动中,学习和获取实践经验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同时,实习学生应当
    2023-08-26
    16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协议签订需知有哪些
    1、劳务派遣协议签订需知(1)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用工单位切记要审查《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对此,企业若想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资质不容忽视。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该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若被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业介绍机构,直接向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有可能承担与该被“派遣”员工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从而必须对其履行一系列的义务。因此,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的审查,应小心谨慎。(2)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明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
    2023-06-02
    191人看过
  • 劳务外包能和个人签订协议吗
    劳务外包合同能和个人签订,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能代替劳务合同的。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包料)。鉴于建筑劳务市场分包的无序现象,2005年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自此要求从事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企业的形式,《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进一步强调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取得资质方能从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
    2023-03-28
    224人看过
  • 签订劳务协议辞退需要赔偿吗
    一、签订劳务协议辞退需要赔偿吗1.有补偿性质的;2.若雇主无合法缘由将劳动人员解除雇佣关系,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费用,这笔款项通常依据劳动人员的任职年限予以结算。例如,当劳动者任职期限达到一年后,雇主应以该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费给予赔偿。若劳动者的任职期限为半年至不足一年,则将此期间视为一年进行核算。如果雇主因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而决定与其解除雇佣关系,那么劳动者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
    2024-07-16
    144人看过
  • 劳务关系必须签订派遣协议吗
    一、劳务关系必须签订派遣协议吗1.劳务关系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关系不是劳务派遣。2.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
    2023-06-11
    153人看过
  • 女职工多大年龄签订劳务协议
    50周岁退休后,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协商,受《合同法》约束。退休前,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到50周岁满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再签订可以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50岁的女职工到了退休年纪,签订劳务合同,不再继续买社保。相关退休规定: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
    2023-06-02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劳务合同与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
      只有签劳务协议才能签劳动合同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劳务协议无关,劳动双方建立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劳务合同)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
    • 补充协议签订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在签订主合同之后,发现有内容需补充的,就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2.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
    • 出国劳务合同签订协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5
      出国劳务合同应该有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 劳务协议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用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3
      对个人来说约束并不大。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当月),离职后如果没有保密费便不受此约束,你所说的条款已经违反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你们两者的关系属于不对等的,其实不管劳动合同或是保密合同,其内容均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企业要求你保密,就必须支付两年的工资(至少应按你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70%
    • 签订的劳务协议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