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1:31:19 394 人看过

一、北京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北京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申请再次鉴定的规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一、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伤残等级的鉴定怎么执行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的执行方式为: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2023-06-25
    489人看过
  • 北京市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北京市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9、智能障碍,IQ测试≤45。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2、单肢瘫肌力3级。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3、不完全性失语。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说明(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2
    2023-02-27
    300人看过
  • 北京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1)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
    2023-06-10
    340人看过
  • 劳动能力再次申请鉴定的程序
    一、劳动能力再次申请鉴定的程序(一)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也可以自行进行申请。(二)申请部门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三)提交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除了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外,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伤医疗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四)资料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会对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五)鉴定回避如果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劳动鉴定专家与被鉴
    2023-04-23
    279人看过
  • 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一、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咨询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咨询咨询电话:12333二、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相关法律1、第二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第二十五条(鉴定机构)市和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社保经办机构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和区、县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市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区、县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依法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进行
    2022-11-13
    215人看过
  • 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地点在哪个地址
    一般情况下,职工伤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聘请专门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职工可以提出合理诉求。职工同样可以在伤残鉴定后,待伤情稳定后,再次提出鉴定请求,以便更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大家知道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办理地址在哪里吗?一、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地点在哪个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188号二楼受理科受理窗口。每周一、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二、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三、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流程(1)申请: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至市劳鉴中心受理窗口提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材料;(2)受理:
    2023-05-13
    119人看过
  •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所需材料
    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二)《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三)认定工伤决定书;(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五)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六)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七)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一、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两大部分。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主要用于下列各类事项:(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聘请专家应当给付的报酬。劳动能力鉴
    2023-02-21
    145人看过
  • 劳动局面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候能下来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再次申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1.劳动者提出申请的书面申请;2.医院出具的工伤认定书;3.检查结果;4.劳动关系的证明;5.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023-08-09
    449人看过
  • 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注意事项
    在申请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再次鉴定的时候应该提交相应地材料。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江苏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当事人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书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法规、政策,确定职工受伤或者患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书面决定。工伤诊疗的有关资料是指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当事人,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提交的材料书面申请报告,包括:1、收到设区的市劳动鉴定结论的具体日期;2、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具体理由;3、向省申请的具体日期。填写《江苏省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表》:1、基本栏目填全;2、设区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并盖章;3、随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主要病历材料复印件;4、伤者和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其中单位要盖公章
    2023-08-17
    229人看过
  • 北京灵活再就业办理退休是什么时候
    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满六十岁、女性满五十五岁,同时对于那些曾经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到十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且在灵活就业领域工作两年或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过她们的个人申请,可以自行决定在50至55岁这一其间内办理退休手续。《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4-05-19
    215人看过
  • 怎样写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格式)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X年龄:X岁籍贯:XX省XX市职业:XX;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申请方名称:(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申请方联系人:XXX;申请方联系电话:XXXXXXXX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X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XXX工伤认定时间:XX年XX月XX日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XX年XX月XX日,伤残X级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内容包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类别、受伤详细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再次鉴定的理由以及到省级鉴定中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时间)申请方:XXX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申请方所附材料:发生工伤后所有有效病历、工伤认定结论书、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回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2023-05-31
    256人看过
  • 再次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的1年后。如果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一、如何鉴定职工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的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
    2023-03-27
    299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从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
    2023-06-20
    489人看过
  • 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单位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认定工伤决定书;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一、哈尔滨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即时或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送达,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
    2023-03-01
    5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
    •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能不能再给再次鉴定一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
    •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哪些情况下可以再次鉴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21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鉴定,但是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 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到哪里去办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2
      仅仅一家,你交给元鉴定机构就行了,你可以电话咨询或者加我的微信,我在了解详细情况以后给你更加细致的建议
    • 北京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
      如何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用: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300元,市县级每人200元;2、员工因工负伤医疗结束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400元,市县级每人300元;3、工伤纠纷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500元,市级每人400元;4、需要鉴定护理依赖程度的,省级每人400元,市级每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