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是否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20:32:03 410 人看过

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是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可以不用重新签订。

一、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工作调动是不用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调动一般只需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变更,但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如果工作的调动只是在原单位对工作岗位的调动,这肯定不用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工作的调动如果是从总公司调动到子公司的,这就需要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忽然要换名字重签合同是为什么

公司更换名字不需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

三、企业变更员工时如何维权

公司变更原有职工维权的方式: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即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若用人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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