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21:32:22 73 人看过

风险点

风险识别

影响评价

防范措施

质保金支付

1、设备买卖合同及工程合同中未约定质保金及质保期;

2、质保金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

1、未留质保金的,难以通过质保金条款达到约束对方按时履行合同的目的;

2、逾期返还质保金的,对方可能会以买方违约为由提出其他索赔请求。

1、合同(尤其是买卖合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保金,包括质保金的数额、比例、质保期、质保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时间等;

2、买方建立并完善验收制度:产品到货后,收货部门、检验部门等验收后及时将情况反馈付款部门,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对质保金进行处理及按时返还;

3、卖方应及时主张买方返还质保金,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合同变更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同意。

可能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或债务转移无效,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1、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进行主体变更,相关当事人共同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2、按照订立原合同的程序对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主体进行严格审查。

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没有履行能力。

合同变更未采用书面形式。

发生履行纠纷时,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修改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难以签订书面合同的,在第一时间内补签,并在补签的合同书上说明原因。

原合同当事人退出合同关系,由新的履行主体参与合同下一步的履行,但对于变更之前和之后相关权利义务的衔接约定不明,如:已支付款项的退回或其他处理方式、原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对原来的合同主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处理等问题约定不明。

导致合同变更后因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

1、变更合同主体时,在变更协议中对于已经履行部分及未履行部分的处理做出明确约定;

2、变更协议的内容不能过于精简,无论变更前后的权利义务主体是否为关联方,都应对此进行详细的明确约定。

接收支票

1、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

2、大写数字是否正确,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

3、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清晰;

4、背书是否连续;

5、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

有可能因伪造支票或字迹模糊、印鉴不清、书写错误而遭到银行退票。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加强对支票的审查与管理。

违约责任

追究

对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存在违约行为但公司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经办人员应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行为时及时进行处理,及时行使合同抗辩权及合同解除权。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合同相对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

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合理、无法履行等情形,双方应及时签订变更协议或者解除合同,最大限度地较少损失;

2、对合同对方出现何种情形我方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明确约定。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程序不完整。

解除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对方以合同未解除为由要求我方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约定合同解除权的:

1、解除合同之前履行催告义务;

2、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解除才生效,应注意采取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合同档案

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混乱,出现纠纷时证据资料不全。

导致公司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影响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实现。

1、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流程,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责成专人保管;

2、摸清对方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损失索赔

由于未及时以书面形式保存双方在沟通协商中的相关证据材料,导致在诉讼或诉讼中由于证据不充分从而承担不利后果

难以顺利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1、对方出现违约,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移交法律部门通过诉讼解决;

2、合同经办人应注意保存双方在沟通协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材料,从而为后续的诉讼或仲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合同担保

1、担保方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2、担保物是否合法并依法办理了担保登记或移交手续;

3、担保金额是否超过担保物自身的价值,担保物上是否有其他权利负担。

1、担保方或担保物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使担保无效;

2、未依法办理担保物登记或移交,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或担保物权不生效;

3、担保物价值过低、存在其他权利负担或担保人担保能力低可能导致无法实现担保权利。

1、对担保方的资信能力及信誉进行考察,担保方不得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

2、担保物不得为法律禁止的财产,自身价值超过担保金额;

3、担保物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或担保物权不生效;

4、依法签订担保合同,充分考虑担保财产的变现能力。

一、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

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

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地点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来履行合同。

5、履行方式适当。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物的履行方式以及价款或酬金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协作履行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

3、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由此,交易主体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遵守经济合理原则是必然的要求。该原则一直为我国的立法所认可,如《纺织品、针织品、服装购销合同暂行办法》规定,供需双方应商定选择最快、最合理的运输方法。

(四)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和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是指合同成立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即“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局部之情势,并不考虑原来法律行为成立时,‘为其基础或环境之情势’”。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变更指的是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化。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会直接影响合同履行结果时,若仍然要求当事人按原来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往往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这时,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这种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情势发生变化的法律规定,就是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运用,其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自上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战争的破坏,战后物价暴涨,通货膨胀十分严重。为了解决战前订立的合同在战后的纠纷,各国学者特别是德国学者借鉴历史上的“情势不变条款”理论,提出了情势变更原则,并经法院采为裁判的理由,直接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原则已成为当代民法典中的一个极富特色的法律原则,为各国法所普遍采用。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原则已为司法裁判所采用。因此,情势变更原则,既是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一个法定原因,更是解决合同履行中情势发生变化的一项具体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施工项目法律风险防范合同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是醉驾无事故最轻处罚是怎么样的解答,请采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民法典》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其中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并非所有的强制性规范都是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行性规范的合同,因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第三人利益,才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过去我们一般是从条文使用的某个术语或者词语进行判断是管理性规范还是强行性规范,以此来认定合同的效力这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应当注意。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主要审查以下几类: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
    2023-07-03
    333人看过
  •  醉酒驾车法律风险与防范
    该文主要介绍了酒后驾车的处罚措施,包括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同时,对于经营机动车,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若酒后或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车会受到以下处罚: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至2000元。二、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酒后驾驶经营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5、酒后驾驶经营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2023-09-05
    292人看过
  •  预防工程索赔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防范方法与技巧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程索赔的法律风险防范可以分为程序上的风险和实体风险两个方面。程序风险具体体现为未按期索赔和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主张可能使责任方免责。因此,为了防范这些程序风险,需要在索赔时遵守合同约定,并在争议发生时尽快提出主张。工程索赔的法律风险防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程序上的风险和实体风险。程序风险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1、未按期索赔。如果合同约定逾期无权索赔,那么超期提出的索赔将使责任方得以免责;2、在就索赔事实发生争议后,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主张,致使该主张因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丧失法律保护。 未按期索赔和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未按期索赔和诉讼时效是两个与民事诉讼法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诉讼。如果超过了一定期限,就可能会失去起诉的权利。另外,诉讼时效的期间也可能会受到法定事由的影响。例
    2023-08-31
    141人看过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采取哪些措施以防范法律风险
    1.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我方的权益。中止履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7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对于分批送货分批付款方式,如果对方某批货款没有如期支付时应以充分的重视,如果继续送货,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当然,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解除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
    2023-02-20
    143人看过
  • 上市公司背信行为法律风险与防范
    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规定为:构成该罪的行为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罪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怎么样才会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因此,这些特殊主体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重大影响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可以构成本罪。(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2023-07-10
    458人看过
  • 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以防范风险
    识别非法证券活动四个看一看业务资质。证券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开展证券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以免上当受骗。二看营销方式。开展证券业务活动,要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说法吸引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三看汇款账号。一般来说,非法证券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达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频繁催款
    2023-04-2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法律界网站提示:房屋地理上的相邻决定了所有人和使用人特殊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各方行使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应依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适当限制自己的所有权,尊重对方的相邻权,达到团结友邻,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程度。【法条链接】
    •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中的风险企业如何防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8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中的风险应对策略: 1、按月支付工资,不拖欠; 2、依法计算加班费,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要求劳动者在领取时签署“计算无误”确认; 3、每周工作6天的单位,能安排补休的尽量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可考虑调整每日作息时间,作息之外的时间不做强制性到岗要求,按劳动者自愿加班操作; 4、对支付令不能采取置之不理的形式,应对在收到支付
    • 合同风险概念及识别方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t合同风险的概念t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t合同风险识别方法t1.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
    • 签约主体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4
      合同的主体最少是两方当事人。在企业签订合同时往往双方都有代表签字盖章,这个代表称之为“签约主体”;合同具体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合同主体”。在法律实践中,当事人常常对两个“主体”的法律关系认识不清,甚至经常混淆。务实中的签约主体一般为“代理人”和“代表人”。一、代理人签约存在的法律风险: (1)代理人无权代理一旦代理人被认定为无权代理,那么合同的另一方就不能要求被代理企业承担责任,所签订的合同就处于
    •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认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07
      现代各国“一方面承认约款为大量交易所需要,但又想否定其不合理条款的效力。然而,政策上的干预如何正当化是理论上的难题”。格式合同在具有诸多益处的同时,其也有消极的一面特别是法律风险是不能回避的。 格式合同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格式合同制订者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