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土地安置费有诉讼时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0:50:29 410 人看过

因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有时效限制,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提起,直接起诉的,自知道行政行为作出后6个内提出。

一、工伤认定中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收征管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提起要多长时间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当在以下时间提起:如果行政相对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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