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21:12:05 62 人看过

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

一、垫付办公款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垫付办公款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社会保险纠纷如何解决

社会保险纠纷解决方式有以下三种:

1、行政处理方式,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或经办机构逾期仍未做出复查决定的,可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清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司法救济方式,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对社会保险的内容进行约定,双方因用人单位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也属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3、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结合劳动保障工作重点、法律执行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使社会积极向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

三、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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